近日,经张家港检验检疫局实施全过程集装箱监装合格后,张家港润山针织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的价值2万美元的圆型针织机顺利发往伊朗。这是张家港检验检疫局首次对出口伊朗工业品实施装运前检验。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规定,2011年12月1日起,列入我国法定检验检疫目录的工业产品,出口伊朗前要实施装运前检验,检验内容包括产品质量、数量、安全、卫生、环保等项目,检验合格后签发装运前检验证书。凡未按规定获得证书的,该产品在伊朗通关时有可能被退运。对此,张家港检验检疫局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该项要求,并向辖区内的企业进行广泛宣传,主动与出口伊朗产品的企业联系,进行针对性的辅导,方便企业出口,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据了解,目前伊朗是我国继埃及、埃塞俄比亚、塞拉利昂之后,第四个需实施出口装运前检验的国家。(戴悠宁 施向军)
戴悠宁 施向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