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长兴亮邦照明电器有限公司一批出口伊朗、价值2340美元的荧光灯管,经湖州检验检疫局长兴工作点装运前检验合格后顺利出运,这标志着输伊朗法检产品装运前检验工作在辖区顺利开展。
根据《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伊朗标准与工业研究院谅解备忘录》和《关于落实<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伊朗标准与工业研究院谅解备忘录>的行动计划》, 2011年12月1日起,中国出口伊朗法定检验目录内的工业产品必须实施装运前检验。为保证辖区装运前检验工作的顺利开展,湖州局一方面积极宣传,第一时间将总局的有关规定告知辖区出口企业,让企业及时了解装运前检验工作的相关规程、要求和做法。另一方面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总局《关于对出口伊朗工业产品实施装运前检验的通知》和《出口伊朗工业产品实施装运前检验工作指南》等文件,熟练掌握单证审核、现场检验及证书填制规范的相关要求,及时出证,以保证装运前检验的顺利实施和输伊朗产品的顺利出口。
(湖州检验检疫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