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以来,集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法对气瓶进行了整治,确保了气瓶的安全使用。
一是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为在全社会掀起气瓶整治的良好氛围,利用“3.15”、“安全月”等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发放宣传单和手册4000余份。张贴整治通告200余份,同时不断加强在电视等媒体上的宣传。并设置咨询电话,解答民众提出的相关问题。通过加强宣传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整治氛围。
二是明确整治条件和范围,提高透明度。为提高工作透明度,消除安全隐患,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制造年限超过十五年的气瓶以及制造钢印标识不清的必须作废处理;同时明确了到2011年9月30日护罩用螺栓联接到瓶体的气瓶(简称“螺栓瓶”)全部报废。
三是明确主体,强化责任。全面推进产权转移。组织气瓶充装站负责人进行座谈学习,提高对产权转移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强有力的推进,产权转移工作取得了成效,截至到2011年9月底,已有13000余只气瓶完成产权登记工作,报废气瓶4000余只,为确保气瓶使用安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强化固定充装、产权转移、钢瓶自检制度的三落实,进一步强化了责任,确保了气瓶的使用安全。
四是加强监督,规范工作行为。为确保气瓶安全使用,促进相关制度落到实处,为强化监督,制定了《特种设备安全辖区监管责任制》,并将全市分为三个监管区域,明确要求将液化气充装站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同时明确了监管人员要依法严格开展排查和巡查,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及早消除安全隐患。通过加强监督加大查处违法行为,充装市场未发现有超期、未检验的气瓶。在用气瓶100%经过检验。各充装站认真落实相关制度,切实做到“充装前检查、充装过程检查、充装后检查”三检查,工作规范性进一步加强,提高了气瓶使用的安全性。(李庆)
李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