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指导生产企业加强产品质量管理,提高企业产品安全责任意识,规范企业生产管理行为。近日,淄博市周村质监分局组织召开了全区质量兴区暨落实企业和体责任大会。会议对生产企业切实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义务,对生产的产品安全负责,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进一步提出了要求,对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作了明确的规定。
周村质监分局局长韩伟对全区质量兴区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对下一步的全区质量工作、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指出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性。“产品质量不是管出来的,是生产出来的,生产是第一责任;监管责任是否落实到位的关键是企业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企业责任不到位最终还会出问题,还要被追究责任。特别是食品质量安全,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保障食品质量安全的根本措施,就是要提高食品生产企业的遵纪守法意识和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提高其产品质量控制能力。只有真正把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使广大食品企业按照法律赋予的责任,建立并严格执行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才能确保食品的质量安全。
周村质监分局与区经信局签订了《关于加强工业产品质量工作合作协议》。企业代表宣读了《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区委常委、副区长刘长民到会作重要讲话。他在讲话中强调指出:一是肯定成绩、认清形式,切实增强做好质量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明确任务、突出重点,确定全区质量工作再上新台阶。一要切实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二要全面加强企业质量技术工作,三要大力实施名牌战略,四要积极创建优质产品生产基地,五要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督。三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质量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为探索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有效途径,周村质监分局,相继两次召开食品生产企业的法人履责报告会,局领导对报告逐一进行点评。履责报告及点评经企业法人签字后作为企业档案资料。同时,认真开展食品专项整治活动。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整治方案,重点对桶装水生产企业、食品添加剂生产及使用企业、馒头等米面制品加工点、肉制品生产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对其中18家企业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对11家无证生产企业中不能提供水源检验报告、所用水桶不能提供检验报告和进货发票的进行了查封和设备封存,根据企业存在问题分别向工商部门及相关镇、办送达《行政建议书》。对20家食品生产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情况进行了检查,对非法使用和滥用添加剂行为及时查处。(苏桂玉)
苏桂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