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节即将来临,各种酒类在节日期间既是热销产品,也是食品安全的焦点和热点,消费者和媒体都非常关注。为保证全市酒类产品生产环节食品安全,加强全市酒类生产企业监管,邢台市质监局于9月29日组织召开了全市酒类生产企业政策宣贯会。全市白酒、啤酒、葡萄酒及其它酒类生产企业负责人、市局食品科全体及有关县局的食品股股长参加了会议。宣贯会的召开旨在帮助企业正确理解和掌握政策,做好生产经营管理工作,防止出现因不懂政策产生违法违规行为。
会议宣贯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酒类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和河北省质监局《2011年酒类集中治理整顿工作方案》,学习了河北省政府有关促进企业兼并重组以及食品安全企业自律机制的相关文件,学习了国家质检总局《关于企业产品生产许可标志的公告》以及《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等文件的相关内容,分析了酒类企业常见的问题,并就酒类企业专项检查的有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上,三家酒厂代表进行了发言,表示将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深入领会相关文件精神,加强企业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落实产品质量控制要求,稳定提高企业产品质量水平。
邢台市质监局调研员郑跃彬就酒类生产企业安全监管讲了三点意见:
一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以高度的责任感抓好食品安全工作。6月,国务院食安办对全国酒类产品整顿提出了总体要求,7月,河北省政府明确对钢铁、水泥、纺织、食品等12个行业和特色产业集群作为今后河北省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发的重点,食品企业兼并重组涉及8个行业,白酒、葡萄酒、啤酒位列其中。为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要求,省质监局决定从9月份开始为期三个月的全省酒类产品集中治理整顿,切实加强酒类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力规范酒类产品生产加工秩序。因此,酒类企业负责人必须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企业自身管理,如在整顿中发现不能达到国家有关要求的就要被淘汰。
二要加强管理,排除隐患,切实规范酒类生产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今年以来,邢台市注销了南宫、临城、广宗、宁晋的5家白酒企业的生产许可证。目前全市共有28家酒类生产企业,白酒生产企业25家,其中具备白酒酿造能力的只有15家。目前邢台市酒类企业的质量安全保障能力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生产车间、仓库等场所不能持续保证获证时的条件,出厂检验不能做到批批检验,关键控制点记录不全、可追溯性差,标签标注不规范等方面。因此,酒类产品整顿行动任务非常艰巨,无论是企业负责人还是县局监管人员都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自查,企业查找自身隐患并尽快解决,县局要按照整顿方案和落实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检查规定进行全面检查。检查中发现严重问题的,轻则停产整顿处以高额罚款,重则注销或吊销生产许可证,列入“黑名单”,禁止从事食品生产经营行业。
三要集中整治,抓好落实,大力促进酒类产业健康发展。要从四个方面抓好落实,一是开展全面清查。不符合准入条件或私自改变生产许可条件的一律责令停产整顿,整顿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注销生产许可证,弄虚作假的一律依法从快从严处理。二是严格生产许可,从严审核新建酒类生产企业,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许可条件的一律不予受理许可申请;严格控制委托加工行为,严禁以“国家机关特供”、“军队特供”等名义标识标注进行虚假宣传、逃避监管。三是严惩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打击使用工业酒精等非食用物质以及滥用甜味剂、色素等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发现制假制劣的生产者一律按照法定幅度上限处罚,并向社会公布违法单位和个人信息及处罚结果,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四是加强检验检测,系统各级要加大对酒类产品质量安全抽检范围和频次,强化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及甲醇、甜味剂、色素等重点指标的监督抽检,对于集中整治期间省局抽检中存在质量问题的企业一律先停产,不查明原因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
最后,郑跃彬调研员强调了两点要求:一是严格停产开工报告制度。各县局对停产企业要按照省局要求封存或者拆除关键设备,防止企业私自开工生产,企业停产时必须向县局报告并将生产许可证交县局保存,开工前要向县局报告并由县局检查合格后才能生产,停产期超过一年的必须经重新审查合格后才能开工生产。二是严格重要情况报告制度。各县局在检查时发现的较重要的问题要及时向市局食品科报告,发现重大问题要随时报告。(王红梅 张文斌)
王红梅 张文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