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厦门检验检疫局将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信息全部纳入电子监管系统,实施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验证电子监管。新举措即日起进行筹备试运行,11月1日起将正式实施。
届时,出口企业食品、农产品报检数据将由集中审单系统和电子监管系统分别对生产企业是否备案、备案是否有效,以及出口产品是否在备案品种范围内等信息进行验证,实现“凭证报检”的电子闸口功能。该项电子化监管措施将减轻目前检务人员人工审核的工作量,减少检验人员人工判定的误差,从根本上杜绝无证报检和超有效期、超范围出口的现象,有利于提高出口产品质量和检验检疫把关工作质量。
规定实施后,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在初次申请备案或对外注册,新增备案产品或对外注册产品时,需在提交相关申请资料的同时填写《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产品目录表》。对拟出口产品的HS编码和CIQ编码进行申报。
(吴余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