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以“点多、线长、面广”,具有“季节性、流动性”等特点,一直是食品安全监管的薄弱环节。
在包头市创卫工作期间,市领导带领检查组对集贸市场等处检查中发现多数小作坊存在“无证”生产的违法行为。包头市质监局领导针对“无证”生产存在的原因向分管市长作了专题汇报,在无经验可循的情况下,该局克服了重重困难、积极争取,7月11日,包头市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包头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具体监管部门、小作坊准入条件,要求其向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提出书面备案申请,必须建立食品原料及添加剂购进记录等内容;食品生产小作坊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监管部门可责令企业停止销售,并召回已售食品;对于有多次不良信用记录并整改不到位的小作坊将予以取缔。该办法于7月12日正式颁布实施。彻底解决了小作坊监管“无法可依”的尴尬境地。对于规范小作坊生产行为,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起到积极的作用。
包头市质监局制订了《贯彻包头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实施方案》, 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实施准予备案制度。对包头市内的所有食品加工小作坊严格准入制度,加大执法力度,使之 “能做大则做大,做不大则长安”。(通讯员:叶子蔚)
叶子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