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严肃工作纪律,增强质监系统各级领导及具体监管人员的责任感,提高监管有效性。近日,巴彦淖尔市质监局依据《食品安全法》、《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执法监督与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在全市系统制定、实施了《食品生产监管和责任追究制度(试行)》(以下简称责任追究制度)。
《责任追究制度》从食品安全培训宣传、许可审查、日常监管、年度审查、换证审查、监督检验和风险监测与评估等环节,明确了两级质监局局长、分管食品安全工作的副局长、负责食品安全监管科(股)室负责人食品安全监管任务和要求。并提出了七项责任追究规定。
该制度的实施,进一步规范了发证审查、年度审查、日常检查等监管程序,明确了巴彦淖尔市质监系统各级、各部门、各人员的监管职责,为增强质监人员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严格行为、严肃纪律、堵塞监管漏洞、消除监管隐患,从而完善和加强食品生产源头监管,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有效性,创造了重要的有利条件。(赵强)
赵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