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襄阳市襄州区质监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俊学
近年来,食品质量安全事件频发。国际上,日本核泄漏后出口食品的放射性物质超标,德国出血性大肠杆菌事件,台湾塑化剂事件、美国蔬菜﹑水果农药残留现象等;国内瘦肉精、染色馒头等食品安全问题接二连三,在一定程度上引发全民对食品安全的恐慌,产生了“什么都不敢轻易吃、有没有安全的食品”的心理,民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严重挫伤。
当前,食品安全不仅成为政府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也给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带来了严峻的挑战。面对“曝光出来就严查、曝不出来就松管”社会舆论的压力,各职能部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任务繁重而艰巨。对此,笔者就食品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如何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
一、目前全区食品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在监管工作中,我们认真履行国家赋予的职责,积极探索创新体制和机制,优化服务,严格监管,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不断提升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健康发展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食品企业争创精品名牌、食品产业提档升级工作有新突破。目前,全区食品加工取证企业124家,围绕扶持食品产业集群,帮助骨干食品企业争创名牌,先后帮助浪潮公司“孔明”大头菜、万宝粮油的面粉和食用油2家食品企业的3个产品获得了省级名牌,帮助襄阳大头菜申报通过了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加强日常巡查监管、企业生产行为得到规范。一是通过日常监督检查企业的原辅料库、加工车间、成品库、化验室是否还符合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当时的要求、生产和检验设备是否齐全有效、企业的原料采购记录、生产记录(含关键环节记录)、检验记录、合格品销售记录、人员消毒记录、食品添加剂登记备案记录表等等各种台帐是否规范完整等,规范企业生产行为。二是推行“一主多协”体制和“网格化”监督管理。把企业的基本信息、所生产产品状况、所使用的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所使用的食品原料、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等信息全部录入电脑中,准确掌握企业生产信息,将108家食品企业录入“襄阳市质量技术监督业务管理”电子系统,对企业的生产状况实行电子化监管。三是通过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年审对企业加强监管,规范企业安全生产。四是通过对获证企业的不合格整改项进行后续监管,确保不合格整改项落实到位。
——食品小作坊质量监管、改造力度加大。目前,普查食品小作坊100多家,从食品生产现状看,绝大多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规模小、作坊多、分布广,从食品的经营类别看,大多数为米、面、油、糕点和腌制品小加工点;从食品分布情况看,大多数分散在镇、村和边远结合部。
区政府高度重视,组织在全区开展了食品小作坊的调查摸底,质监部门通过向食品企业宣传《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发放“三书”(提醒告知书、承诺书、责任书)等资料,增强了食品企业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
——初步构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通过“四定”,即定区域、定岗位、定人员、定责任,与企业层层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强化食品生产企业原材料进厂,产品出厂和生产全过程监管。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通过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食品企业的产品质量有了较大的提高,食品质量安全得到了保障,人们群众重视食品质量安全的意识明显增强,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食品生产加工整体水平不高。由于我国目前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食品生产加工整体水平还比较低,企业承担产品质量第一责任的意识不够,诚信生产经营的意识不强,行业潜规则、行业诚信危机和社会责任缺失;企业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有待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和质量保障能力处在较低水平。如有的企业生产者质量意识淡薄,认为只要产品能销出去,质量好坏无碍大局;有的企业和小作坊质量管理水平低,卫生条件差;有的企业自检能力差,加工设备陈旧老化、技术问题突出,有的虽有基础检测设备,但也未坚持正常使用。
(二)食品安全监管全覆盖机制不够健全。多次开展食品专项整治工作以来,重点产品、重点区域监管逐步规范,但部门之间配合力度有待加强,联合打击力度不够,不可避免存在监管漏洞;镇、村安全协管员联系机制不健全,信息不畅通;城乡结合部、尤其是农村地区存在薄弱环节,监管触角延伸有肓区,导致制假手段隐蔽,违法行为时有发生;无证生产现象、使用添加剂无标准现象依然存在。
(三)基层监测设备和经费短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民生工作,强调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群众对生活质量的要求逐渐提高,对产品质量安全期望值不断增加,然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质量需求与目前质量安全保障能力还不够高的现状形成鲜明对比,由于各方面原因,基层现有的技术设备能力和保障措施还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需求,监管能力和水平还有待提升,监管手段跟不上,对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产生阻碍。
(四)基层食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食品突发事件快速发现、快速反应和快速处置机制,以及风险监测机制亟待健全完善。
(五)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对违法企业重罚款,轻服务现象不可避免存在。监管和执法还存在薄弱环节,有法难依、人员业务法律素质不能适应实际工作的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监管职能的发挥。
(六)食品质量安全宣传力度不够。特别是城乡结合部的群众对食品安全常识非常缺乏,“质量安全、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有待形成。
三、改进措施和建议
政府的关注、社会的期盼和需求是做好食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压力和动力,面对严峻形势、繁重任务和当前质量安全事件的挑战,我们要站在政府和公众的双重角度,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核心,找准定位,明确职责,合理防范风险,探索有效途径,把好安全底线,让政府满意,让群众放心。
(一)进一步加强企业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强化企业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大力开展质量承诺守信活动。进一步明确企业从产品设计、原材料进货、生产加工、包装设计、出厂检测到售后服务各方面的责任,层层签订质量安全责任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作为质监部门,一是要严把取证审核关,加强对取证企业的日常监控,通过细致巡查,及时发现生产加工过程中的漏洞,避免出现一证到手,万事无忧的不良现象。二是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检测体系,积极为企业培训检测人员,重点解决企业出厂强制检测、提高企业检测能力。三是加大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重点查处屡整不改、不择手段、掺杂使假、短斤少两和乱用添加剂、以及为谋取个人私利而严重损害民众利益的违法案件。四是加强普查建档力度,重点掌握小作坊、前店后厂和边沿结合部的食品加工点的基本情况,实现监管的计划性和有效性,解决监管的盲目性,确保不出现食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进一步健全区域食品质量监管长效机制。《食品安全法》明确食品质量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食品安全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建议各地政府应将食品质量安全纳入政府经济目标考核体系。建立县、镇、村三级食品安全社会监管网络,在乡镇、农村、街道、社区广泛聘请基层干部、教师、新闻记者和退休人员等担任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和培训活动,建立举报奖励考核制度,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加大部门联合整治力度,重点解决监管不到位和监管失控问题,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三)进一步增加基层监管经费投入。加大资金投入,配备食品监测设备,快速准确监测食品生产质量的优劣,切实加强食品监管的能力建设。为促进企业提升产品质量提供科学的依据。
(四)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应急机制。一是建立食品诚信档案,对企业诚信状况公开透明,增强企业的责任意识,真正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长期处于高效有序的运行。二是从组织领导、应急处置、信息传输等各个环节,建立规范程序,形成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三是加强食品风险监控、安全预警及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开展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风险动态监测,实现食品安全问题的早发现、早预警、早控制和早处理,使监管工作由“被动应对”向“主动预防”进行转变。
(五)进一步提高监管队伍素质。通过加强监管人员思想政治法律知识的系统教育培训、健全考核激励机制等,加强食品监管专业知识培训,不断提高监管队伍的能力和水平,重点解决监管的盲目性、随意性,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提升监管队伍的整体素质。
(六)进一步加大食品质量安全宣传力度。重点提高全社会的质量意识、识别真假能力;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大力宣传名牌产品、名牌企业,大力宣传本地优质农产品加工企业,逐步形成“政府重视、部门监管、企业自律、社会关注”的食品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
食品安全事关民生大计,责任重于泰山。食品安全监管涉及到卫生、质监、药监、工商等多个职能部门,在政府的统一组织协调下,各负其责,各尽其职、齐抓共管、严格把关。我坚信,有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有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有各部门整体联动、通力协作,有监管人员的扎实工作,企业的配合以及社会各界品牌、消费意识的提高,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将不再是个沉重的话题。
李俊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