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夯实水泥产品的质量安全防线,进一步加大水泥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针对水泥生产企业无证生产问题,全力开展水泥产品集中专项整治。
一、周密部署,确保行动顺利开展。
在县政府支持下,质监局、国土局、环保局、工信局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下,组成了滦县水泥产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我县水泥生产实际情况,制定了《滦县水泥产品专项整治方案》,做到制度落实,组织落实、责任落实,加大专项整治力度。
二、全面排查,严查违法生产行为。
自2011年7月8日至8月26日,按照“态度坚决、全面摸底、严肃查处”的要求,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县水泥企业进行了拉网式排查治理。排查中,对5家手续齐全的水泥生产企业,采取了定期检查、巡查和突击检查等形式对企业进行检查,均未发现重大质量问题;对2家手续不齐全的水泥生产企业的排查中,发现滦县凤山水泥制品厂在停产期间进行了违法生产,现场封存3万吨违法生产的水泥,相关部门对其处2万元罚款,责令其停产整顿。
三是帮扶结合,确保行动取得成效。
坚持帮扶结合,服务发展的原则,对基本具备生产条件,个别环节不够完善的企业,组织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帮扶行动,帮助其尽快取得生产许可证,但在未获取生产许可证前,县质监部门专门成立了巡查小组,不定期地开展突击检查,严防私自生产行为发生。
截至目前为止,我县共出动执法车辆100辆次、执法人员500多人次,集中开展水泥专项整治行动5次,查处无证生产企业1家次,查处案件1起,罚款2万元,下达停产整治通知书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