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至29日,广西贵港市质监局根据国家认监委《关于开展2011年实验室资质认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对辖区19家获资质认定已满18个月的实验室进行了监督检查。
此次监督检查,由局分管领导任检查组长,两名技术机构持有资质认定评审员证的高工及有关科室负责人共5人组成专项检查组。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实验室检测能力和管理体系两大块,重点实验室是涉及人身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建筑工程等领域的辖区19家实验室。检查组对辖区19家实验室在组织管理、仪器设备和环境、检测报告、检验行为等方面的情况认真进行核查,对各实验室存在的问题给予15个工作日的整改期限。
据悉,贵港市质监局对限期整改到期后仍未整改的实验室,将按有关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处理,并上报广西区质监局。(吕世光)
吕世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