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市场上有相当部分食品的产品标识存在着配料表成分不全、乱标产品执行标准及未标产地等问题。为规范食品标签标识的标注,更好地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生产加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吉林省集安市质监局对辖区内所有获证食品生产企业进行宣贯国家质检总局2009年公布新修订的《食品标识管理规定》(2009年第123号令),并加强食品标识的监督管理。
重点是:对食品生产企业,重点检查食品标签是否标明产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配料清单是否齐全且标示有具体名称;是否标明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是否标明保质期及贮存条件;是否标明产品标准代号;是否标明生产许可证编号;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是否是其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是否标明产地等。还要重点检查企业所生产的产品是否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是否含有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
该局对辖区内所有食品生产企业所生产的产品继续使用旧版QS标识(即在“QS”标识下面没有标注“生产许可”,还在标注“质量安全”)的情况进行彻底排查,并督促有关企业在规定期限内,对标注旧版QS标识的产品标签进行有效处理。(王志超)
王志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