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下午15时许,湖北房县质监局工作人员接到群众电话举报称:在县法院门口一商店内,有人被液化气钢瓶爆炸所伤。
接报后,房县质监局工作人员迅速赶往现场,得知受伤人员已送往医院接受治疗后,对现场进行了调查。经过现场查看和对现场人员的调查了解,此次事故伤者系液化气代灌人员,在帮用户安装购买的已充装液化气新钢时,由于操作不慎,不幸被烧伤,不属于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为化解矛盾,安抚伤者,避免出现新的不稳定因素,房县质监局工作人员一方面赶赴医院查看伤者病情,了解事情经过;另一方面赶赴用户购买液化气钢瓶的销售店,对该店销售的液化气钢瓶进行检查,并将同一型号的4只液化气钢瓶扣押至该局做进一步送检。
房县质监局本着不推诿、不偏袒的原则对此次事件进行了协调,并组织了两次调解,最终使三方达成协议,事件得到了妥善解决。(王烁)
王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