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是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监督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是质监部门坚持推进依法行政、切实保障质量安全的重要举措。监督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必须多管齐下,综合整治。今年以来,沂水县质监局五措并举,积极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一是加大了对企业的培训宣传力度。广泛开展企业法人和全员质量培训,牢固树立企业是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质量观念。
今年以来,共培训企业法人284人次,发放主体责任告知书310份,组织308家企业签订了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有效提升了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二是督促落实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建立了企业法人定期履责报告制度,督促企业履行法定的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和义务。该局坚持每周定期举行食品企业法人履责报告会,截至目前共举办10场履责报告会,已经有102家食品企业法人做了履责报告。5月13日,临沂市2011年第一批食品企业法人履责报告会在我县召开,体现出了市局对该县食品安全的高度重视和对该局工作的充分肯定。三是探索建立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质量安全监督体系。今年,在全县建立了1004名质量信息员队伍,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关注质量、参与监督的热情,进一步强化质量安全监管的合力。四是积极探索建立质量诚信体系。加快建立质量信用记录制度,将质量信息及时通报银行、经信等部门,对质量失信企业和不良记录适时在一定范围内曝光,以引导社会监督机制尽快形成。五是切实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深入开展“双打”专项行动,对企业的违法行为,查处前强化教育引导,查处后依法严肃处理,对存在的行业性、区域性质量问题,争取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联合有关部门开展质量整治,规范行业发展。(王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