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10日电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下达201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通知提出2012年计划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5000人,可招收不超过10%的汉族考生,各招生单位要严格执行汉族考生招生比例要求,不得超比例录取。
通知称,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此计划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之内单列下达,不得挪作他用。2012年计划招生5000人,其中,博士研究生1000人,硕士研究生4000人,可招收不超过10%的汉族考生,各招生单位要严格执行汉族考生招生比例要求,不得超比例录取。
通知要求各招生单位要根据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调整结构对人才的实际需求,重点向理工类及应用型专业倾斜,招生比例不低于招生总数的50%。同时,为落实中央关于推进西藏等五个自治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有关要求,招生计划对五个自治区予以适当倾斜。
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先在高校基础培训基地集中进行一年基础强化培训(基础培训点另行通知)。博士研究生直接进入高校(科研院所)学习。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含基础培训)住宿费、生活费自理。各招生单位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国家有关政策予以资助,确保其完成学业。
通知提出,此次招生工作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和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原则。学生毕业后,按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考生按规定报名并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报考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参加招生单位统一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由招生单位自行确定。此外,考生不能在全国普通研究生招生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之间调剂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