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婚姻法》中也明确规定,离婚时如果夫妻没能就共同财产的分割达成一致,法院将会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从财产上看我是处在优势地位的‘有钱人’,但是有钱就理亏吗?”杜双华问。“有钱人”不理亏,但很可能面临“割肉”之痛。从今年早些时候已判决的几起企业家离婚案中,可见一斑。
4月16日,深交所上市公司ST光华(000703.SZ)发布的公告中提及,基于其新近大股东恒逸集团股东邱建林先生与其配偶朱丹凤女士离婚,邱建林与朱丹凤已通过恒逸集团于2010年4月13日办妥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目前邱建林与朱丹凤分别持有恒逸集团26.19%的股权。根据恒逸集团官方网站显示,该集团总资产200多亿元,那么26.19%的股权价值就超过50亿元了。
5月14日,深圳创业板上市公司蓝色光标(300058.SZ)也发布公告称,因离婚财产分割,公司董事孙陶然与前妻胡凌华于5月10日完成前者所持公司限售股1155.5万股份的分割事宜。其中,孙陶然获得604.5万股,占股本的5.03%;胡凌华获得551万股,占股本的4.59%。按照股权分割日的收盘价,孙陶然分给胡凌华的股份价值1.67亿元。
餐饮企业真功夫老板蔡达标付出的代价可谓更大。他不仅面临前妻潘敏峰“分割蔡达标所持有的真功夫的一半股权,或折价补偿4.7亿财产”的索赔,甚至还身陷囹圄,据传与离婚导致的家族纠纷有关。
“企业家应该审视自己的婚姻,如果真的不稳定,就需要提前做好规划。婚前可以签订财产协议;婚后,为了规避风险,常见的做法有转移财产、转让股份,把股份转让给‘隐名股东’,背后还是自己在操纵。”吕明标说,“企业家要蒙骗不懂财务、不参与公司经营的妻子,办法有很多,但有些是不合法的。”
赶集网创始人杨浩然就正面临一通“恶意转移财产,企图规避婚姻财产分割”的诉讼。
2008年,杨浩然与王宏艳在美国加州法院进行离婚诉讼,当年被判决离婚。但2010年5月,王宏艳却在国内提起诉讼,申请杨浩然将股权转让给其兄杨浩涌的“恶意转移财产行为无效”。公开资料显示,在过去几年中,赶集网曾先后两次融资,分别获得2000万美元和6000万美元。
对此,《婚姻法》已有明文规定,“《婚姻法解释(三)》中的规定更进一步,如果夫妻一方发现另一方有这些违法行为,即便还没离婚,也可以申请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华女子学院副院长李明舜说。
李明舜表示:“离婚应该规避的不仅是财产风险,从本质上应该规避的是婚姻风险。应当是婚姻关系决定财产关系,而不能是财产关系决定婚姻关系,不能让财产关系反客为主。”
企业同样“伤不起”
企业家群体流传一句话,叫“离婚要趁早”。
“这句话从理性角度考虑,不无道理。企业在发展壮大,拖的时间越久,离婚时付出的代价越大。”吕明标说,“与离婚时付出的金钱相比,分割股权对企业的影响更大。”
“在离婚时,有时一方持有的股权无法变现,法院就会判决将股权对半分。一般情况下,公司董事长、负责人持有股份都较多,法律会将其曾经的配偶生生判决成股东,甚至大股东。这对公司的发展有很大影响,甚至能左右一家公司的命运。”吕明标进一步分析说。
土豆网创始人王微的离婚案就是一个“离婚影响企业发展”的案例。
2010年3月,王微与前妻杨蕾的婚姻关系正式解除。离婚判决生效时,杨蕾、王微分割了个人财产部分,并未涉及王微在土豆网所持有股权,法院判决称这一部分相关事宜应另案处理。
2010年11月9日,土豆网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了上市申请书,眼看就要成为首家在美独立上市的视频网站。就在此时,杨蕾向法院提出婚姻财产诉讼,请求分割股权。
次日,上海徐汇区人民法院冻结了王微所持三家公司的股份,令土豆网的IPO进程搁浅。直到8月17日,土豆网才成功登陆纳斯达克。
另一家拟上市公司赶集网,也在上市前夕遭遇创始人婚变,目前尚未有定论。
投资了真功夫、土豆网、赶集网三家企业的今日资本总裁徐新,可谓非常郁闷。日前她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这三件事算是给企业家敲响一个警钟吧,现在凡是结了婚的,我们要访谈老婆,离过婚的,我们要访谈前妻,凡是没结婚的,我们要访谈爸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