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防止商业预付卡洗钱、套现、偷逃税款以及行贿受贿等行为,日前,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中国人民银行、监察部、财政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预防腐败局《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下简称《意见》),首度对一直“地位未明”各种商业预付卡进行了规范。《意见》要求,达到一定额度的预付卡购买须实名登记。未经批准,任何非金融机构不得发行多用途预付卡。此外,还对不记名商业预付卡的面值进行了限定,要求面值不得超过1000元。
购卡:不用身份证随意买 发票可开办公用品
新街口某商家,可以买到5000元面值的购物卡,以“豪华高档、够面子”著称的该购物中心,自然得到众多“购卡族”的青睐。这种卡是如何流通到消费者手上的呢?记者来到该购物中心,经客服中心工作人员指引,进入一个比较狭窄的房间,由于最近不是春节元旦这样的节日,里面办卡的市民不是很多。
“1000、2000、5000。最高是5000元。”办卡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些卡不叫购物卡,而是叫“VIP贵宾积分卡”,消费者只要凭借积分卡,就可以在该购物中心购物。“只需要登记一下,不需要身份证和单位名称。”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记者又来到南京新街口另一家商家,当听到记者要为单位购买一批购物卡时,商场一位导购小姐指引记者来到商场的客服部门。记者表示想为单位购买10万元购物卡,但在两家商场之间犹豫,不知道选择哪家。
“我们这最高面值的也是5000,而且更加实惠。”客服经理向记者滔滔不绝介绍起该公司购物卡的优势,“我们这返点高,可以给你千分之十。另外如果你要开发票,我们这可以开办公用具、电脑耗材、烟酒等不同项目。”该客服经理给记者拿来一张纸,上面写着十多项可以开发票的名头。而记者问及是否需要身份证时,该客服经理表示根本不需要,“全南京除了少数几个单位,管你是谁来买,只要有钱就给卡。”
记者昨日走访了两家大型超市和3家大型购物商场,发现这些企业都发行类似的购物卡和代币券,而且全都不需要购买者提供身份证明文件。此外,在南京的大街小巷中以及网络中,收购贩卖购物卡四处可见,几乎成为一个利益链条。记者 成岗
送卡:买的人不用 用的人不买
“我们每到春节、端午、中秋等节假日时,都会购买一批购物卡,价值达到数十万,主要是送给相关部门以及业务单位的领导、专家。”在得到记者不暴露姓名、单位的承诺后,南京一家企业的办公室王姓主任答应给记者讲讲购物卡的诸多“好处”。
王主任告诉记者,逢年过节,他们都会根据平时关系的远近,送出或多或少的购物卡,有些领导就送一些高档商场的购物卡,一些基层办事人员就送实惠的超市卡。“以前过节送钱,现在过节送礼,以前送钱的话有些单位领导不敢收,另外如果送东西不合适,那就是出力不讨好。现在薄薄的一张购物卡,收礼人可以根据爱好购买物品。”
王主任告诉记者,购买购物卡除了与业务单位搞好关系外,企业也非常愿意通过这样的方式来减少缴税,“比如说购买一批购物卡,可以在账面上做成招待费等费用,这些费用就不用缴税了。”王主任告诉记者。除了上面这些好处外,王主任还不好意思地告诉记者,作为经手人,自己还能得到一些“小意思”,因为各家办卡企业都会给一点毛毛雨,比如一些积分啊、千分之几的一些小返还。这也让他对于购买购物卡充满了热情。
如今国办提出“购物卡”实名制、单位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000元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购买等举措。王主任告诉记者,这些措施对于他们企业来说,作用不是很大。“我们现在其实已经实名制了啊。”王主任表示,现在购卡时,都是以单位名义购买。不过他也表示,实名制后,单位在购买购物卡上,肯定会收敛不少,要登记啊、转账啊,领导肯定有顾虑。
预付卡市场年均增速超30%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目前有30个省市的283个地级以上城市主要商场都发行过封闭式专用预付卡,预计预付卡市场规模将保持年均30%以上的增速。
除了商场发行的购物卡以外,各家第三方支付机构也开始迅速布局该领域。像联华OK卡可在百联旗下的百货、商场、超市以及特约商户内使用,中经汇通卡可在各商场、油站使用,这类“通用卡”发卡规模已非常庞大。而银行也开始在此领域分一杯羹,中银通支付卡、工行闪付卡、光大国民旅游卡,还有建行、交行等各家银行都开始发行不记名预付卡。
预付卡已成行贿主角
总体看,商业预付卡在减少现钞使用、便利公众支付、刺激消费等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但不可忽视的是,预付卡市场监管不严、违反财务纪律、缺乏风险防范机制、公款消费和收卡受贿等突出问题,严重扰乱了税收和财务管理秩序,助长了腐败行为。预付卡已成为行贿送礼的主角,并出现黄牛产业链,由购物卡串联起的一条灰色利益链已经愈发壮大。
专家指出,本次《管理意见》出台,主要是为了及时遏制预付卡腐败,防范金融风险出发,主动变堵为疏规范支付行业。与去年9月份出台《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以及随后的《实施细则》是一脉相承,上述两份文件均提到了与预付卡有关的管理条例。
专家观点:购物卡实名制:一拳打在棉花上
购物卡不光是一种行贿受贿手段,也是市场经济、社会生活的一个产物。一卡在手,行贿受贿很方便,可你也不能不承认,这样一来花钱购物也方便许多。对消费者来说,购物卡省去带现金的麻烦,还有打折积分等功效。对商家而言,推广购物卡既可迅速回笼资金,又可刺激消费——用卡和用现金花钱的感觉完全不一样。这决定了,购物卡作为商业交易手段,不可能退出消费领域。
也因如此,政府在管控购物卡的同时,必须照顾到这一社会现实。购买购物卡1万元以上须登记,也说明政府并不是不明白这个道理,所以做出上述决策也考虑到了市场的现实需求。但这样一来,实名制作为反腐手段的效果又必然大为打折,甚至流于形式。且不说1万元起点所留下的腐败空间,也不说政策规定和实际操作之间肯定存在差距,仅购卡实名登记、消费却不作限制这一点,已经注定这项政策只能是一拳打在棉花上。
拳头打出去了,马上又给弹回来。这也正是当下反腐斗争的真实写照。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多年来,反腐败斗争看似刀光剑影,各种腐败手段却也是推陈出新、花样百出。你有降龙十八掌,我有一团棉花球,八仙过海各显神通,让人不禁望“腐”兴叹。再说这购物卡其实也不是什么新玩意。早在1995年,国务院纠风办就曾发出通知,禁止使用购物卡。此后三申五令,仍无法禁绝购物卡风行于世。在《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52个“不准”其中就包括了不得接受“购物凭证”,可这也不能阻止购物卡大行其道,成为腐败容器。
可见,推行购物卡实名制只是表象,反腐斗争陷入困境才是实质。而反腐斗争陷入困境,则又在于这一问题错综复杂,并不单纯。一者,腐败大面积存在,“反不胜反”。不是有句话说:反腐亡党,不反腐亡国。这还怎么反?二者,制度反腐不力。那么多法规党纪,为什么挡不住贪官前腐后继?这肯定不光是贪官不怕死,而是制度有漏洞——至于这个漏洞是先天不足还是后天缺陷暂且另说。仅此二端,足以说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