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政策很快发下来。
蚌埠市政府第12号令《蚌埠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张安房仔细看过。按照政策,张家可以获得15.6078万元的货币补偿或者等面积的房屋产权调换。
张家被认定的房屋面积共104.33平方米,房地产公司给出的补偿是:置换一套等面积住房,并交付开发公司房屋新旧差价10万元左右。
拆迁时,张家的两个女儿已外嫁,剩下四兄弟和父母同居。
张安房觉得补偿不合理,“你不拆迁,我们还能住。拆了,给我们一套,弟兄四个怎么住?”
张家在家庭会议上讨论,四个儿子,每家都要一套房。加上张贻胜老两口的一套,共要5套房。
一根筋,难沟通
开发商答应给两套房,张安房拒绝;市行政执法局来人调解,认为张难沟通,无功而返
不久,房地产公司带来新的补偿方案,给张家安置两套60平方米住宅房,免收差价10万元。
张家人拒绝。
随后,张家的朋友、单位领导、街道办主任陆续来张家做工作,张安房都婉言拒绝。
一位市行政执法局的工作人员也去了张家,劝张安房,胳膊拧不过大腿,差不多就行了。
张安房噌的站起来,脸涨得通红:“胳膊凭什么拧不过大腿?法律保障公民的合法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是我的私有财产,他们动不得。”
谈话不欢而散。
回去后,该工作人员向上面汇报,张安房“一根筋”,思维太窄,设定在自己的圈子里跳不出来。听到不同意见时,反抗性特别强,难以沟通。
张秀英,张安房的大姐,她回忆说,房地产公司的人开始绕开张安房,去找他的兄弟,他们找到四弟张宝元。
张宝元下岗后,开了家狗肉馆,常常要忙到凌晨两三点。他的儿子就要结婚,由于和开发商谈不拢,张宝元也就拿不到新房。
开发商许诺,提供的两套房里,有一套是一楼带院子的,便于他们存放东西。与之交换的条件是,希望张宝元做通张家其他弟兄的工作,早点搬走。
张宝元劝张安房,差不多就搬出去吧。
张安房不同意。他说,那是开发商使用的离间计,最终不会兑现。
按常理,拆迁的事儿该家里大哥出头。大姐张秀英说,张家老大性格内向,为人老实,和人说几句话就脸红。2006年,张安房的大哥以照顾外孙为由搬到女儿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