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十一”黄金周期间,我开车和家人一起去福建厦门市旅游。没想到,经历了一连串的停车收费“奇遇”。
10月2日上午,我开车到市中心中山路准备和家人逛街。当我把车停靠在工商银行路边时,一个身穿制服、手拿票据的工作人员走过来要收费20元,并说是预收费,多还少补。我看她的“证件”齐全,应该是“正规军”,就交了20元。大概2小时10分钟后,我回去取车,被告知满2小时不满3小时就按3小时计时收费18元。仅多10分钟就要付1小时的停车费,我为此跟她理论了一番,没多久她就“投降”了,只收取了15元,并且还给了发票。我妻子在车上美美地表扬了我几句,只是没多久我便从“天上”掉到“地下”——发票居然是过期的!
第二天,我开车前往厦门南普陀景点。刚下车,只见一个看起来忠厚老实的妇女凑到我面前,低声地说:“收费,10元。”由于家人急于进景点游玩,我没多想便给了她10元。中午约12点,我们从景点回来取车,这时,一个佩戴证件的工作人员走过来又要收费。我赶紧摸口袋找票据,才想起当时太过匆忙忘记索取发票了。再仔细巡视周围,已不见那个“老实”收费女的踪影,我才知道上了当。无奈之下,只得老老实实地再次交纳停车费。
好不容易和家人一起出游,本想彻底放松心情,却让停车乱收费添了堵。
江西石城县 邱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