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10月17日讯 (见习记者苏冉 通讯员孙志云)“延保期内出现问题为什么不能退货?”14日,市民马女士致电本报《消费帮办》表示,她去年购买了一款索尼相机,厂家承诺用户只要在官网注册后即可享受一年延保。今年7月份,相机因故障维修两次仍未修好,马女士要求退换货,但厂家称相机已超出国家“三包”时限,延保期内只管修不管退。
马女士告诉记者,去年7月上旬,她在济南某商场购买了一台价值1750元的索尼数码相机。当时销售人员告诉她,根据国家“三包”规定,数码相机整机保修一年,但索尼推出了延保服务,只要登录索尼中国官方网站,按照相关提示注册产品信息后,即可享受索尼公司提供的一年延保服务。随后,马女士登录官网注册相机信息后成功获得一年延保期。
今年6月,马女士发现相机出现了镜头缩不回去的故障,联系商场后被告知,出现质量问题时,消费者直接与索尼售后联系。7月底到8月初,马女士连续两次找到索尼售后维修,但相机仍未修好。马女士表示,根据规定,产品在三包期内如果连续维修两次仍不能修好,消费者可要求退换机。依据此规定,她要求索尼售后为她更换一台新机器,但索尼方面以马女士相机已经出了国家“三包”期限,并以延保期内只能维修不能退换货为由拒绝更换相机,并表示可以给马女士一块新电池作为补偿,但马女士拒绝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