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2011年9月5日由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100ec.cn/zt/315/)接到刘小姐对F团的投诉。
刘小姐称,她5月份在F团买了多张北京博纳影院的暑期档电影票,截止日期为8月30日。因为暑期观影人数太多,刘小姐一直没买到去兑换电影票。8月30日,刘小姐去电影院兑换并消费了一张电影票,但是相关人员并未提醒她当天是兑换券的截止日期。于是刘小姐剩下的兑换券都未消费就过期了。
刘小姐与F团联系,希望能够退款。但是F团客服称团购页面上写明了这个产品是不属于可以退款的范畴,刘小姐无奈只能白手损失。
据悉,F团也叫“放心团”,现改为“F团团团有品质”,是中国第一个生活消费限时团购网站。隶属于Life Media热度传媒集团。主营业务涉及餐厅、影剧院、酒吧、美发美体、KTV、SPA、夜店、户外运动、旅游、体育赛事,音乐会,体育健身等各种各样的消费场所。
类似刘小姐这样的遭遇,其实其他消费者也曾遇到。
以下为段先生对糯米网的投诉:
本人于2011年8月18日团购市一宫电影票4张,其中两张因过期未消费,致电糯米网客服,客服员以该订单为电子票务,不支持过期未消费退款。本人询问所有未消费资金是否沉淀资金作为网站收入一部分,本人未消费的钱到底去哪里了,客服人员称不在解释范围当中。本人认为,消费者并未消费,商家未提供服务,对团购网站没有损失,理应全额退款,糯米网不能让消费者蒙受损失。
以下为陈先生对糯米网的投诉:
本人在其网站购买了一个雀巢冰激凌劵,与昨天过期,由于没及时领取,今天申请退款,却被告知不参与退款活动,打开网页一看发现在他们大的所谓完美消费体验承诺的下面有一段小话,说不参与什么退款,电话联系客服,客户就说不允许退款,我咨询那么我的东西没拿,我的钱现在是在哪里,对方不给予回答,就说没办法解决。关于这样的问题,我想咨询的是,团购的产品,有效期也好,规则也好均是商家说的算,过期产品的钱去了哪里?
不少团购网站都推出了“未消费可退款”的服务,且在首页醒目位置展示。但是,事实上在推出团购产品时,不少产品是不属于这项服务的范畴。在不参与“未消费可退款”活动的产品页面上,团购网站会予以标注。但是,消费者往往容易忽视。如果消费者购买了这类产品过期未能使用,那就只能认栽了。
至于消费者付款却未消费的这部分费用,美团网CEO王兴曾在公开场合说过,这其实是行业潜规则,是属于团购网站的一部分隐性收入。但这一收入是否合理,行业内说法不一。有专家认为,消费者未消费,团购网站却不退款,这属于霸王条款。也有专家认为,既然团购网站在产品页面表明了不参与“未消费退款”活动,而消费者仍然购买了,那么可以理解为消费者默许了这一协议。所以商家时没有责任的。(文/网络团购与网络经济部 漠北)
来源: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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