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源集团是集研发、制造、销售、服务为一体的现代化集团公司,公司生产基地130亩,在职员工1600余人,拥有千余家专卖店,相关从业人员7000多名,年生产能力达100万辆。
绿源集团是集研发、制造、销售、服务为一体的现代化集团公司,公司生产基地130亩,在职员工1600余人,拥有千余家专卖店,相关从业人员7000多名,年生产能力达100万辆。绿源集团本部拥有14条自动化流水生产线,7条密闭式涂装生产线,一个设备先进的车架加工中心和一个功能齐全的检测试验中心,绿源制造体系能够对车架、轮毂、表面处理、控制器、充电器、电机等一系列的关键部件进行自主研发、制造和检测。作为一家知名企业,其产品质量为何却屡遭投诉,并被指售后服务差?
据江南都市报2007年1月4日报道,万女士投诉称,当年1月2日,她在南昌市洪城路电动车一条街的绿源牌电动车专卖店购买了一辆绿源电动车。使用不到一年时电瓶出现了问题,以前充一次电可以用两个多小时,现在只能用50多分钟。万女士找到商家要求更换一个新电瓶,但是在更换了电瓶后,却仍然只用得了1个小时。万女士怀疑换的电瓶可能是以旧充新。当天,记者找到了绿源专卖店。该专卖店的有关负责人徐先生告诉记者,店里的电瓶都是厂家统一配置的,他们给万女士更换的确是新电瓶,至于新换电瓶为何电量持续时间短的问题,他们也不清楚,主要还是厂家的问题,而且还需要经过检测认定。徐先生表示,如经检测发现是电瓶有问题,他们一定马上更换。由于万女士的电动车还处于保修期内,所以最后该店还是给其重新更换了电瓶。1月3日,已经更换电瓶的万女士告诉记者,新换电瓶比过去的耐用多了。
鲲鹏网2009年12月15日转载临川晚报的报道称,吴女士打来投诉电话:“电瓶若有质量问题,一年内包换,结果老板却给我换了翻新品。翻新的电瓶没用几个月又出问题了,老板就以电动车电瓶已过保修期为由,拒绝提供售后服务。”据吴女士介绍,这辆绿源牌电动车是她在去年3月份购买的,购买时,经销商黄老板承诺,将按“三包标准”为其提供售后服务,电动车的电瓶若在一年内出现质量问题,将无条件换新品。去年11月,电动车电瓶有问题,吴女士便来到绿源电动车售后服务中心,当时工作人员立即为其更换了一组“新”电瓶。可是哪里知道,“新”电瓶用了还不到几个月又出问题了,经常充不满电。于是吴女士只好再次找到绿源电动车售后服务中心,却无意间了解到,自己以前所换的电瓶并非新电瓶,而是翻新品。今年12月初,电动车电瓶再次出现问题,吴女士无奈之下又来到绿源电动车售后服务中心,可是工作人员却告知,如果要提供服务的话需要付费,因为她的电瓶使用年限超过一年,不在保修范围。为此,记者找到绿源抚州总经销黄老板。他告诉记者,根据绿源厂家规定,电瓶有质量问题一年内包换是指,电瓶在半年之内出现质量问题,包换全新的,而电瓶在半年之后一年之内有问题就更换翻新品。当记者询问当时是否对吴女士解释清楚时,黄老板称:“这是电动车行业的行规。”
据大江网2007年04月24日报道,南昌市民唐女士打来投诉电话:“这车买来一周就启动不了了,遇到雨天一插上钥匙就‘自动发动’,现在车的支架竟然也断了!”唐女士介绍说,这辆绿源125电动车是她2006年8月买的,刚买回去一周就出现各种故障。4月19日上午,她载着小孩骑往学校,行驶中电动车龙头突然下沉,连人带车摔倒在地上,她的右腿膝盖摔肿,小孩的腿也被摔破,电动车车价与车龙头的连接处竟然断裂。庆幸没有出大事的唐女士立刻找到绿源电动车专卖店,但专卖店一直没有给她一个答复。记者介入后,绿源电动车公司承诺免费为顾客换新车架并承担医疗费用。
投诉一:绿源电动车电瓶爆炸遭投诉
2009年6月13日,消费者徐先生在315消费电子投诉网投诉:去年我在绿源经销商那儿买了一个48V的电瓶,昨天使用时(现还在质保期),电瓶突然发生爆炸,将整个电池盒炸出,对人员造成轻度伤害。今天我去经销售那儿进行更换电瓶,他们不随即更换电池,还在宁波总经销商与分销商那儿推责任,一会说是他们的事情,一会说是另外一方的责任。最终在总经销商那儿只更换了四个中的一个电池,并且型号是不对的。原来的四个电池是一组的,有一个爆炸了,他们为什么不将电池全换掉?我担心今后使用时,另外几个电池因型号不对,会再次爆炸,伤到人!
投诉二:绿源电动车售后服务差遭投诉
2009年5月3日,消费者何先生在315消费电子投诉网投诉:我于2008年5月18日在杭州临平购买一辆绿源HB2-5B电动车一辆,当时商家承诺是电机保修五年,电池保修一年,我才购买的。大概是2008年9月份我发现电池的性能大大不如从前,于是我骑车去临平的绿源的维修部(他们代理好几家的车维修),找了他们,当时他们给我检测了,说电池没问题的。叫我骑些时间再过来看看。当时我也没多想,反正电池是保修一年的,也没关系。到12月份,电池还是那样,我再次去要求他们检修,他们再次检测,结果说我有一组电池不怎么好!我说那可以换新的了,他马上说,你已经过了半年了,要换只能更换维护电瓶(旧的电瓶)。这不是完全的欺骗消费者吗?而且每次修车都没有人写维修纪录?只是看看发票有没有过期,修车也不认真,每次都修不好,我现在该怎么办?
投诉三:绿源电动车被指进行虚假宣传
2010年3月8日,网友tuteng137在天涯论坛发贴称:“绿源电动车作虚假广告,欺诈广大消费者!”贴中写道,绿源电动车在湖北某报的广告中宣称 “绿源电动车(有)先进的柱状磁编码技术,电机、锁具一体成型,国家发明专利,通过公安部防盗检测,更安全、更可靠”,绿源电动车虚假宣称其产品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其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一条,应依据《广告法》第四十条对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给予处罚。贴中还称,绿源电动车在该报的另一则广告中宣称 “绿源电动车(有)先进的柱状磁编码技术,电机、锁具一体成型,国家发明专利,通过公安部防盗检测,更安全、更可靠”,被投诉人虚假宣称其产品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其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一条,应依据《广告法》第四十条对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给予处罚。该贴还以图片形式贴出了《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令被投诉人马上改正其违法行为(被投诉人对“绿源”电动车作种种虚假广告宣传的违法行为)的书面回复》、《因“绿源”电动车不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曾对相关销售单位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的书面回复》、《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作出的武工商责字【2009】15号<责令改正通知书>》及《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作出的鄂工商复决字【2010】1号<行政复议决定书>》。
来源: 九江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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