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金报讯 金报讯 记者韩君 实习生陈宇昕报道:超市买回的“玉米肠”吃了拉肚子,一看竟然过了保质期。昨日,家住武昌的罗先生向本报投诉。
据罗先生介绍,前日下午6时许,他在沃尔玛超市光谷店购买了两袋双汇玉米热狗肠。“因为家里小孩爱吃,我就买了两袋,一袋给了妻妹一家,另一袋留着自己吃。”哪知当晚8时许,已怀孕7个月的妻妹吃了玉米肠后,突然觉得肚子不舒服,过了不久便开始腹泻。家人检查包装上的生产日期,才发现玉米肠已经过期。
昨日下午,罗先生将在沃尔玛购买的玉米热狗肠拿给记者看,只见包装上显示生产日期为2011年5月16日,保质期为90天。“这是我27日下午在超市购买的,这是购物小票,买的时候已经过期快半个月了。”罗先生拿着小票说。
随后,记者同罗先生及其妻妹一家来到沃尔玛光谷超市。负责人谭经理称,对于过期食品事件,超市方面非常重视,每周都会对所有商品的生产日期进行检查。最终双方经过协商,超市将给消费者5到10倍的赔偿,还将派员工陪同罗先生的妻妹去医院检查。“我们会负担相关的费用,同时也会对货架上的商品进行彻查,以杜绝出现过期食品。”谭经理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