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抒怡
晨报讯 由于配料中写着“可能含有小麦、大豆、鸡蛋、奶制品、鱼”等字样,联合利华旗下的“家乐”浓汤宝多个口味产品,被指标注含混不清。
联合利华大中华区副总裁曾锡文昨天接受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浓汤宝的包装标识符合国际惯例,不过他也承认,外包装上最好加上“过敏原提示”几个字。据他介绍,联合利华已与卫生部和相关检测部门联系,咨询该如何标识以减少误解。
昨日中午,记者在大润发大华店看到,货架上摆放着四款标有“可能含有”字样的家乐牌浓汤宝。在与大润发仅隔一条马路的联华超市内,记者没有发现浓汤宝的踪影。此外,上海家乐福表示也已下架了浓汤宝相关产品。
8月19日,联合利华发表声明称,在包装上用“配料中含有……”和“可能含有……”的方式来表达致敏物质信息的提示是国际惯例,此标注也符合我国新颁布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中对于食品中致敏物质标识的规定。但是联合利华的这一解释并没有获得贵阳市工商部门的认同。贵阳市工商局指出,浓汤宝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第48条“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应当清楚、明显,容易辨识”的规定。《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也要求所有内容应清晰、醒目、持久;不得使消费者误解等。
浓汤宝中“可能含有”的物质是怎么来的?曾锡文介绍,由于一条生产线会同时生产不止一种口味的浓汤宝,配料间不可避免地会有微量交叉带入,有可能无意引入致敏物质,这一含量极微量,甚至无法检出,只是为防止消费者过敏而给出提示。“‘可能含有’是从英文直译过来的,如果加上‘过敏原提示’这几个字效果应该会更好。”曾锡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