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谢磊 实习生 俞洁燕
晨报讯 8月10日,吕小姐至淮海中路百盛店消费,凭小票抽中了100元抵用券。但当她8月17日拿着这张抵用券去消费时,却被告知抵用券已经过期。
8月10日,吕小姐在淮海中路百盛购物时,正好遇上了百盛天山店店庆的抽奖活动,她幸运地成了8名获奖者之一,获得了一张价值100元的抵用券。“抽奖券后面写着一年内有效,便想过几天有需要买的时候再用。”吕小姐说,当8月17日她再次来到百盛消费时,却被收银台告知这张券已经过期了——这张抵用券的有效期是到8月14日为止。她很郁闷:券上面根本没有写呀!
百盛淮海中路店市场部的负责人称,百盛举办这次活动时明确规定了抵用券必须在活动期限内(8月14日止)使用,同时在大门口、收银柜台等处都贴出了印有此次活动的相关细则,以及有关活动期限的大幅海报。“顾客或许当时没有注意到海报上的有效期,不过我们已经联系了顾客,并对她进行了解释。”但券的后面为何印着一年内有效,百盛没有解释。目前,百盛已帮助顾客使用了这张抵用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