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下单还是促销“乌龙”?
任何商城在上线之初,有什么推广促销活动,不足为奇。“零”元商品上架,也可能确有其事。但我们有理由相信,商家推出“零”元商品,是为了赚更多网友眼球,吸引更多用户关注网站,在网上生成订单购买,即使有一些用户下单购买了“零”元商品,相信国美也可以承受这样的促销成本。邓先生在投诉中说:“既然国美商城大大方方的把该空调摆在那里卖,而且没有任何限制条款,所以作为一个普通的消费者,我大大方方的进行购买是天经地义的。”
从商家角度出发,推出零元商品,是为了普惠网友,并不希望某个用户重复订得上百台同类商品,这样极可能造成对商家、对生企业的一些伤害。比如邓先生订得的184台空调,如果自己用,可能用不了。一旦将这些空调再进行二次销售,肯定会扰乱正常的价格体系。然而这种后果,商家是否应在促销前就应考虑周全?从页面要求或技术上限制类似事件发生。
再如红、蓝券的优惠方式,本来商家是希望通过发放优惠券,使更多网友登陆商城,给商城带来更多订单。然而,邓先生这样做显然违背了商家的意愿。他把更多优惠券拒为己有,商家不仅损失用户,还可能损失更多其他利益。可是,商家这种单纯地,甚至是用野蛮地方式注销用户名,是否考虑过用户的利益,是否检讨过自己的过失呢?
从用户角度来讲,只要商家正式推出“零”元商品,无论在实体店还是网店,用户就有权利购买。如果商家没有任何事先说明或限制,用户购买多少台又有什么问题呢?任何网上商城呈现给用户的页面,不就相当于一种经济合同或条款吗?用户通过考虑其价格及相关因素,决定是否签定此经济合约。一旦用户决定购买,那么用户买来做什么,不是商家干预的范围,商家只有在销售环节有权利干预。
对于这个事件,邓先生认为,国美网上商城己经完成订单审核工作,而且他已经付款。虽然是零元,但订单己经完成,说明订购合同已经签约生效,国美商城就不应取消订单。至于国美以缺货为由取消订单,这种理由更站不住脚。
维权陷入困境
4月22日,国美取消了邓先生所有空调订单。几天后,也就是4月26日,注册的所有47个账户全部被国美商城注销。邓先生紧急电话联系国美商城客服热线,无果;随后,给国美商城客服邮箱发了封邮件询问,亦到目前为止未有回复。
邓先生算了笔帐,他说184台三星空调,按国美商城最新报价计算,即3085元/台,已价值56.8万人民币。另外,其他46个账户通过摇来的红券与支付宝的现金,又价值数千元全部没有了。当用户被注销后,这些钱全部没有了。然而,当他希望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权时,更大的困惑来了。
三星空调现在价格
邓先生在投诉中有这样一段话:“发生4月22日的事情之后,我才突然意识到了,当产生纠纷时,国美这个复杂的像蝙蝠一样的公司,的确让消费者非常困扰:一方面,作为国美电器高调推出、雄心勃勃进军电子商务领域,并且直指国内龙头电子商务平台京东商城和淘宝商城的官方平台,王俊洲等众多高层的推介和力挺,明确的显示了国美商城和国美电器的直接关系;但另一方面,根据国美商城首页显示的信息,这个被国美众高层力推的国美电器官方电子商务网站,却是由一家叫做”新锐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代管的。然而网页下面又赫然写着”国美电器有限公司版权所有“。而这个”国美电器有限公司“,经查询,就是总部设在香港、在香港上市、股票编号00493的上市公司……”
所以,邓先生认为虽然他与国美的纠纷在事由上非常简单,但在维权方法与途径上,从一开始就陷入困境。邓先生一一列举了困难所在:
首先:国美删除了账户,邓先生认为国美商城在有意掩盖他们之间184台已经具备法律效力的三星空调订单这个事实。
其次,删除那47个用户名,直接导致已经付款的金额荡然无终,造成了经济上的直接损失。根据公安机关超过2000元就可以以诈骗罪立案的规定,是否可以因之而向公安机关报案国美电器诈骗呢?如果报案国美诈骗,那么是找公安机关的经侦部门还是网监部门呢?
第三,起诉地点放在哪里合适?如果打官司的话,是应该在自己所在的麻城起诉,还是在国美商城网站显示的北京起诉,或者是在“版权所有”的“国美电器有限公司”所在地的香港起诉,更或是在其注册地的维京群岛去起诉呢?
第四,如果作为消费者维权,应该到哪个消费者协会投诉呢?邓先生说,他现在己经被当地的麻城市消协给直接拒绝了。消协工作人员让他去找香港的消费者委员会。但是国美商城的网站是一家北京的公司在代管,而他拍的空调,部分在南京,部分在徐州,而笔记本,是替广西的表妹买的。当然,发生的这些连麻城市消协和工商局的领导自己都糊涂。但是有一点非常清楚:就是麻城市的工商和消协都不管。这点也让邓先生也很疑惑。在法律诉讼上,可以自由选择原告或者被告所在地进行起诉,自己是麻城人,麻城也有工商局和消协,为什么非要千里迢迢北京、香港、南京、徐州、广西的跑去找那里的消协呢?
邓先生在投诉中还有些顾虑,他说“且不说通过以往大量的事例和新闻报道,包括今年央视315晚会国美的惊艳亮相,就让我觉得国美一向是个”只占便宜不吃亏“的”大“公司,而且他们强大的律师团和文宣机构也一向战绩彪炳,我这么个孤孤单单的消费者怎么跟他们对垒?无异于以卵击石,自不量力。甚至于在何处维权,找谁维权上这个问题上,我都不知从何着手?”
的确,邓先生的事发生在谁身上都会比较头痛。与国美这样的大企业打官司,确实好比蚂蚁与大象的对垒。中国质量万里行投诉办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也立即与国美公司取得联系,但事情过去很长时间,也未得到国美方面的任何回复。连媒体都很难得到答案的消费投诉,一个消费者又能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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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想ThinkPad标错价 取消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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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方面,IBM曾经的 “一元售”事件为企业树立了良好口碑。2004年,IBM公司将市价1500元的笔记本康宝光驱错标成了1元,最后还是按照1元的价格向订购用户发了货。
京东商城标错菜刀价格 依约出货
2010年6月3日下午,京东商城推出特价99元王麻子刀套装限购100把的促销,但在两小时内被订出数万把。另一种说法是,京东商城一款标价169元的王麻子刀套装成交价仅为26元,引发消费者集中订购数万把。
随后,京东商城在当天下午4点左右发出公告,称该事件是由于系统存在严重漏洞造成的,但京东商城会全部履约发货。
抢鲜网被狂刷几十万赠品 红包送上
2011年五一期间,抢鲜化妆品商城的“愤怒小鸟砸蛋”活动,出现系统故障,导致用户可以重复刷0元的赠品。此漏洞一经传播,短短三天就产生近万个订单,其中不乏重复下单者,很多订单产生的实际损失逾万元。最终,抢鲜网对问题订单进行了取消,给每位下订单的会员赠送30元无限制红包。
纵观以上这些案例,不难发现在缺乏沟通和信任基础不够的情况下,网络消费仍面临巨大隐患。一旦出现价格漏洞,往往都会产生巨额的费用,无论是采取删单处理,还是对删单的用户做出一些补偿,都会引发用户的到处漫骂。“很受伤”的B2C商城大吐苦水:用户在明知到这个是非正常购买的情况下,仍然进行下单,这种行为本身就违背了促销活动本身的规则,那么双方的电子合同也就不具备法律效应。而用户则强调,不管是漏洞也好,乌龙也罢,发货才是硬道理。
如此针锋相对,实难达成一致,孰是孰非,也各有坚持。试问,这样的死局谁又能得利呢?笔者认为,商家和用户双方应该多一些宽容和理解,这样电子商务行业才能朝着良性的方向发展,反之到头来只会让双方的利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