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最近,银川市西夏区兴明苑小区的张女士很烦心,因买房子时没有让开发商结清拖欠5年的采暖费,今年供热公司以她的房子欠费为由锯断暖气管道,停止给她家供暖。
2010年1月,张女士和兴盈公司九队签合同购买了兴明苑3号楼2单元502室,同年3月办理了入住手续。2010年11月至2011年3月的采暖期里,她分两次向银川泽翔供热公司交清了当期的采暖费。然而,今年11月11日,供热公司将她家断暖,告知她要交清2005年至2010年所欠的共计8508元采暖费,否则不予恢复供暖。
11月13日,银川泽翔供热公司西夏区收费站工作人员称,他们收取采暖费只对房子不对人,张女士买房子时应要求开发商结清欠费。该工作人员介绍,兴明苑小区还有两住户和张女士的情况一样,但这两户买房时,开发商给予折扣和优惠,因此其已将房子之前的欠费结清了。 (李颢云黄海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