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9月15日,济南时报A6版刊发《子锋苑5户房被曝一房两卖》一文。无独有偶,购买党家庄党杨路天成阳光[最新消息 价格 户型 点评]花园[最新消息 价格 户型 点评]6单元302室的市民龙女士也遭遇了“一房俩买家”的烦心事,在准备搬进新房时,却发现已经有另一户搬了进去,而且双方竟然都持有买房合同。
济南时报曾刊发《子锋苑5户房被曝一房两卖》一文。无独有偶,购买济南党家庄党杨路天成阳光花园6单元302室的市民龙女士也遭遇了“一房俩买家”的烦心事,在准备搬进新房时,却发现已经有另一户搬了进去,而且双方竟然都持有买房合同。
买家:买来新房,却被别人装修了
龙女士告诉记者,两年前她以17万余元的价格,通过百替房产购买了这套70多平方米的住房。2011年8月份交房后,她去看过房子,换好锁并且准备中秋后装修入住。
“是小产权房,没有房产证,价格也比较便宜。”龙女士说,可没想到15日她再去看房子时,却发现锁已经换了,还住进了别人,当时也询问对方,“没想到对方也拿出了一份与天成公司签订的买房合同。”
龙女士说,没想到刚想住新房就遇到了这样的烦心事,现在遇到这种情况的不止她一家,还有另外两家。“我家只是换了锁,有一家房子因为装修墙都被砸了。”
龙女士说,合同上签的该小区名称为天成阳光花园,现在又准备改名为紫明山庄,现在两家都有买房合同,房子到底算谁家的?
中介:天成公司早已将房子抵押给建筑公司
百替房产中介工作人员张女士称,2009年济南宏祥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委托中介对该处小区4号楼的5、6、7这3个单元的房子进行销售,并称这3个单元的卖房款已经由天成公司作为抵押给了宏祥建筑公司作为建筑款。
“龙女士的房子是在我们收到委托后签订的合同,而另一家是在2007年与天成公司签订的合同,而在2006年天成公司已经将该处房子给了宏祥公司,他们怎么还能卖呢?”张女士说。
宏祥建筑公司工作人员马先生称,当时为天成公司建好房子后,因为没有款项,对方便将卖房款作为抵押。这两家住户都是与天成公司签订的买房合同,他只代收了龙女士的房款,“现在不好联系天成公司的人,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2007年与天成公司签订买房合同的市民说,合同签了好几年了,现在出这事后到天成公司询问,却找不到对方工作人员。记者拨打该公司办公电话,也一直无法接通。
律师:出卖人应当返还已收房款并赔偿损失
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律师高强称,根据法律规定,一般认定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房屋的合同无效,禁止农村宅基地随意转让和抵押,而且该处房屋无房产证,该事件中购房合同无效,出卖人应当返还已收房款并赔偿损失。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允许房地产经纪机构为不具备上市交易条件的房产提供居间和代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