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媒体报道称,美国福布斯杂志最近推出“税负痛苦指数”榜单,中国内地的“税负痛苦指数”位居全球第二。这个说法是否属实?该排行榜是否合理?如何看待我国当前的税负水平?本报记者采访了有关专家学者。
焦点一:福布斯最近发布税负榜单了吗?
回应:今年未发布,最新的税负榜单发布于2009年
记者查询了福布斯(FORBES)英文网站和中文网站,均未查到“近日美国福布斯杂志推出的税负痛苦指数榜单”,但能查询到2009年该杂志发布的“税负痛苦指数”榜,在该榜单中,中国税负痛苦指数为159,在公布的65个国家和地区中排列第二。
记者又电话询问福布斯中文网编辑部,该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税负痛苦指数”榜是由福布斯美国总部负责的,最近未听说公布新的榜单。
随后,记者联系美国福布斯编辑部,该编辑部的亚历山德拉·多蒂(Alexandra Talty)告诉记者:福布斯最新的税负痛苦指数是在2009年发布的,今年尚未发布税负排行榜。据她介绍,该指数的统计方法是根据各地区最高档次边际税率将公司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财产税、雇主交纳的社会保险税、雇员交纳的社会保险税、增值税汇总而得。
焦点二:福布斯“税负痛苦指数”可信吗?
回应:税负榜单科学性较差,不能反映真实情况
按照福布斯税负痛苦指数的统计方法,各税种都选用最高的边际税率来计算痛苦指数,例如,2009年,我国企业所得税最高税率为25%,则相应的痛苦指数为25,按照这个方法,个人所得税痛苦指数为45,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痛苦指数为49,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痛苦指数为23,增值税的痛苦指数为17,财产税的痛苦指数为0,直接加总得出中国大陆的税收痛苦指数为159,仅次于法国的167.9,名列全球第二。
中国社科院财贸研究所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认为,税负痛苦指数是科学性较差的一种算法,在反映税负高低问题上有几个重大缺陷。一,指数选取的名义税率不等于实际税率,实际税率往往比名义税率低。二,最高的边际税率只适用很小比例的纳税人,不能反映一国居民的总体税负状况。三,简单相加的假设前提是对每个税种赋予同等的权重,而这一假设与实际情况相差很大。
张斌介绍,国际上衡量一国税负高低,通常以“宏观税负”来考察,即一国税收总量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例来表示。福布斯税负痛苦指数这把尺子本身就不合理,以这把尺子量出来的数据结论自然是不科学的。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朱青告诉记者,福布斯这种将最高一档税率简单相加的做法,问题不少。即使在国外,很多人也认为该指数不科学、不合理。比如在2009年发布指数后,国外有评论说:“把增值税和社会保险税的税率加到一起相当于把升和立方英尺相加。”还有人这样评价该指数:“丰富的图表、错误的数据、贫乏的分析”。
朱青举例说,我国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最高税率为45%,但真正达到这个收入水平、按这档边际税率纳税的,即使在一些大城市也不超过纳税人的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