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贵阳8月7日电(记者石新荣、王新明)近期,众多“李鬼”网上公开叫卖“茅台酒”,利用QQ、网银等不断翻新销售手段。记者深入采访发现,仿冒茅台酒利润高,且犯罪成本低,打假部门屡打不绝。针对此类侵权犯罪行为呈现的新特征,应加强物流管理,同时加大惩治力度,重拳出击,重典治假。
假茅台网上公开叫卖
“专业做高仿茅台,正宗茅台酒材料,相似度98%。”近期,类似此种叫卖高仿茅台酒的帖子充斥网络,有些帖子既有详细的文字说明,还配有多张产品图片。记者电话联系到一位自称姓吴的老板,一提起网上卖的所谓“茅台酒”,他便滔滔不绝地推销起来。
吴老板夸耀家住茅台镇,生产“茅台酒”已有10多年。他说,一瓶高仿茅台售价350元,由当地老酒师酿制,“百分之百”掌握勾兑秘方,酒质相似度达到95%以上,可以作为真品出售。此外,还有“极品”高仿茅台,每瓶售价800元。包装防伪来自上海、广州等沿海发达地区,工商局、打假办都无法识别。
当记者提出运输途中会不会被查获时,吴老板保证,可以利用火车、汽车或飞机托运,哪个安全用哪个,肯定不会出事。
“造假手段花样翻新,利用网络、现代交通工具,如同‘蚂蚁搬家’一样将假冒茅台酒卖到全国各地。”贵州省公安厅经侦总队一位长期从事茅台打假的负责人说。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假冒茅台酒犯罪呈现成员本土化,运输、销售现代化,造假规模产业化等新特征。采取订单式生产,快产快出,销售手段日益隐蔽,多采用单线联系、人货分离、现金交易、物流公司送货等方式,有些还用QQ、网上银行等进行交易,使执法部门很难追根溯源。
贵州省公安厅经侦总队一位具体负责茅台打假的办案人员说,犯罪分子利用现代物流运输方式,通过机场空运、铁路和公路物流运输的情况十分突出。今年以来,贵州民航、铁路公安机关已查获假冒茅台酒2万瓶左右。
造假低成本堪称暴利
记者采访发现,由于茅台酒供不应求,市场缺口大,造假成本、犯罪成本低,利润巨大,仿冒茅台酒行为屡禁不止,有的还打着特供酒、专用酒、内供酒等名义欺骗消费者。
今年3月,在公安部经侦局部署开展的打击制售假冒高端白酒犯罪的“猎手”行动中,贵州公安机关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23名,捣毁制售假酒及存放包装材料窝点7个,缴获假冒茅台酒等3483瓶、制假基酒27.3吨、假商标标识8万余份、各类制假机器9台,案值600多万元。
造假暴利究竟有多高?贵州省公安厅经侦总队的相关负责人算了一笔账:一斤酒加上包装物,成本一两百元,而每瓶的市场终端售价达到800元以上,利润翻了好几番。在高额利润的刺激下,不少人铤而走险。茅台酒造假成本和犯罪成本比较低,涉及商标侵权的犯罪行为,不但经济处罚低,最高刑罚也仅为7年,所以,不少人被处理后还会继续制假。
为打击各种假冒、仿冒茅台酒等违法和侵权行为,贵州省工商局成立了国酒茅台分局,成为全国首次单独为一家企业设立的工商分局。分局局长高广明说,自成立以来打掉不少造假窝点,但造假利润太高,彻底根除十分困难。
6月初开始,贵州省工商系统开展了打击制售假冒茅台酒和维护茅台知识产权的专项行动。根据部署,行动将一直持续至今年12月底。高广明说,当前最为紧迫的是通过培训尽快提升打假人员队伍素质,提高对假冒茅台酒的分辨、识别、处置能力,力求从源头上打击造假行为。
加强物流管理 侵权当用重典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是指违反知识产权保护法规,未经知识产权所有人许可,非法利用其知识产权,侵犯国家对知识产权的管理秩序和知识产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行为。茅台酒当前面临的主要侵权案件有假冒注册商标案、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等三类。
为解决打击茅台酒侵权行为中取证难、管辖争议、犯罪手段不断翻新等问题,贵州省公安、工商系统等均分别建立了省内联动和省外协作机制,成效明显,形成了打击合力,震慑了犯罪分子。
高广明说,省、市之间工商系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协作机制建立后,多地开展了茅台等驰名商标侵权行为的查处行动。截至目前,仅河南省就检查企业、商户3000余户,查处侵权茅台酒典型案件38起,捣毁窝点13处。
公安机关在查处仿冒茅台犯罪行为中发现,犯罪分子委托物流公司运输时,通常只留收货电话,不留发货人信息,一旦被发现系假冒商品,也只能扣押假冒商品,对作案人而言并无大碍,很容易逃避打击。
在贵州省工商局茅台分局的3个仓库里,装满了各种各样的假冒茅台。为躲避查处,有些采用“裸酒”的方式运输,假酒不贴商标,直接运至目的地后再包装;有些利用“套装”躲避检查,在假酒箱子外面套上一层其他品牌酒的包装。
业内人士认为,除建立协调机制外,还要根据茅台酒造假行为的新特点采取针对性措施,尤其是要加强物流行业的管理,净化物流环境。
针对仿冒茅台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成本低的问题,公安、工商等专业打假人士建议,可考虑适当提高处罚力度,使犯罪分子真正为造假付出巨大代价,并始终保持打假高压态势,做到重拳出击,重典治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