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文大学4学生杀人案”追踪
4大学生杀合伙人 未成年凶手判无期
判赔被害人家属百万元;其余3人另案处理尚未宣判
因合伙经营火锅店并产生矛盾,北京人文大学窦硕等四名学生被控持斧子砍死合伙人。由于四人中的黄某系未成年人,因此其被单独提前审理,本月16日一中院对其一审判处无期徒刑。
起因
合伙经营产生矛盾
四名被告人都是北京人文大学的大二学生,案发时窦硕21岁、贝方明20岁、黄某17岁、闫广睿20岁。死者张某(男,殁年21岁)、丁某为男女朋友关系,分别从老家来京打工,案发前他们在延庆康庄商业街附近与4名被告人合伙开了火锅店。
据被害人、被告人的家属称,火锅店启动资金近30万元,其中窦硕出了13万元。开业后,生意红火,每天流水超过1万元,而4名学生与张某之间的矛盾也开始凸显。
几名被告人的口供显示,开张后不久的一天,窦硕和大家聚在寝室里商量对策,并透露了弄死张某的想法。此后四人分三次商议了杀人计划,并提到过把张、丁二人杀害后,再用张某的电话叫来其兄嫂和母亲,然后一起杀害,为此他们还在市场上买了4把斧子、两把菜刀、10个白蓝条编织袋和垃圾袋。
案情
黄某参与杀害两人
2010年4月25日晚上,4人第一次准备实施计划,因张某当晚较早下班而作罢。次日,他们“重施故技”,先由窦硕用闫广睿的手机告诉张某,谎称当晚贝方明想到店里借住,于是张某答应了为其留门。
按照计划,由闫广睿留在网吧,为其他三人制造不在场证据。据查,2010年4月27日凌晨2时许,黄某3人潜至张某和其女友丁某的住处,骗开房门后,黄某和贝方明在一层过道处持斧子猛砍张某的头部、颈部、背部及四肢。与此同时,窦硕来到二层北侧西边第四间房内,扼压张某女友丁某的颈部。在张某失血过多死亡后,黄某又来到二楼协助窦硕猛掐丁某的颈部,导致丁某窒息死亡。
法院认为,黄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同时赔偿被害人家属合计100多万元。其余3人已另案处理,尚未宣判。(记者张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