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多的时间里,任永权被一张毕业证折磨得身心疲惫。他的中专毕业证先是被人弄丢,多次索要后,弄丢证件的卫生院购买了一套假证件给他,结果让他失去了报考助理医师的资格。任永权找到学校想补办证件,但按规定学校不能补办,只能开具毕业证明。可是,拿着这个证明,在求职时用人单位不承认,继续报考助理执业医师,当地卫生部门也不承认。
“农村人上个学不容易,十年寒窗就拿到这么一个文凭。如果要不回来,我就只能一辈子当农民了。”任永权说。他已经两次向法院起诉,二审仍未宣判。他坚信真的证件并未丢失,他想通过诉讼拿回自己的证件。
据任永权介绍,2001年,他从黑龙江省中医药职工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回到自己的老家黑龙江省肇东市涝洲镇合居村,在村子里开起了小诊所。2008年,他被聘用到合居卫生院工作。不久,主管业务的副院长王国东通知他,绥化市助理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开始报名,希望他能报考。任永权很高兴,就将自己的毕业证交给王国东。2008年7月20日,考试已经开始,可是任永权却没有得到通知,于是找到王国东询问情况。王国东说,证件丢失,没报上名。
其后,任永权多次找到医院并向王国东索要毕业证。2009年4月6日,王国东给任永权打电话,让他去卫生院取毕业证书和个人档案。据任永权回忆,他走进卫生院的办公室,看见两名医生正在一张加盖学校公章的空白毕业证书和学生档案上填写字迹,这引起了任永权对毕业证真实性的怀疑。拿到证件的第二天,任永权去肇东市卫生局报考2009年助理执业医师资格。不料,卫生局的工作人员很明确地告诉他:“证件是伪造的,不能报考”。任永权马上返回学校,核实证件信息,得到的答案也是:此证为假证。
随后,任永权开始了艰难的索要证件的历程。任永权一直认为,他的真证件并未丢失,而是被同村的某人冒用,此人后来怎么也找不到了。“这件事情很离奇。我多次去市卫生局查询自己的证件号码是否被使用,但是卫生局坚决不让查询。”任永权说,“我想我的猜测没有错,我的证件被人使用。要不他们怎么不让我查询呢?”
于是,任永权向当地警方报了案。2009年8月18日,肇东市公安局对王国东进行了处罚。在公安机关出具的《行政处罚书》上,清楚地写着:王国东通过邮寄方式用200余元购得一个标明任永权的毕业证,并将该证交给任永权,后发现系假证。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王国东处500元罚款。
2009年9月1日,任永权向法院起诉王国东。任永权的诉求很简单:希望法院判定王国东返还任永权毕业证书,赔偿因侵占毕业证书带来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和经济损失。
2010年12月11日,肇东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在判决书中,“王国东在判决生效后五日内立即返还原告任永权的毕业证,如不归还,王国东赔偿人民币五千元。卫生院不承担连带责任。”
对此,任永权觉得不公正。他说:“大量事实和证据表明,收取我的毕业证和个人学历资料参加助理医师考试是黑龙江省肇东市卫生局的统一部署,身为副院长的王国东,受医院院长委派,对全涝洲镇具有同样资格人员统一收取毕业证、统一报考。王国东的行为是职务行为,职务行为为什么与医院方面无关?”
另外,针对5000元的赔偿,任永权也认为不公平,“这说明王国东可以还给我毕业证,也可以不还,如果不还给5000元就完事了。这是一件只花5000元就可以摆平的小事吗?显然不是。我必须讨回我的毕业证书和学历资料,因为这是我十年多寒窗苦读获得的,它是我的精神支柱和就业根据,王国东和卫生院必须赔偿我的精神损失和经济损失。”
2011年3月21日,任永权向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他的诉求是:“被告王国东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立即返还被告任永权的毕业证”予以维持,涝洲镇合居卫生院承担连带民事责任。他还请求二审将“如不返还,被告王国东赔偿原告任永权精神损失费人民币5000元”予以撤销,改判为:“返还原告毕业证的同时并赔偿在侵占期间给原告造成的精神损害的抚慰金和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一万元。”
“我要这一万元并不多,这几年,我为了打官司,已经花了很多钱。现在,我没有固定收入,都是靠家人在外面打工挣钱养活我。我也去过哈尔滨的药店找过工作,但是人家根本不承认我的毕业证明。难道我读了这么多年书,因为一个证件,就什么都没有了吗?”
任永权说,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开庭,但没有宣判,他至今仍在苦苦等待。
还有一件事情让任永权想不明白: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05年教育部令第21号)第三十九条规定:“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但是当他拿着这张证明去肇东市卫生局再次报考助理执业医师的时候,卫生局的态度很明确:只认毕业证,不认毕业证明。
任永权说,他对卫生局这样的态度并不感到意外。他曾向省市信访部门反映此事,而肇东市卫生局给市信访办的回信中如此描述:“任永权到省信访部门上访,对我局造成了极坏影响…… ”
现在,还有人给他出“馊主意”:“那个假证件是因为号码不对,你办一个和原证件号码一样的‘假证’不就行了吗?”
任永权说,“卫生局知道我的证件丢失了,这样做肯定不行。再说,我做假证不也是犯法吗?”
现在,任永权所有的希望都放在了二审上。他一直坚信,自己的证件没有丢失。如果拿不回真证件,他这一辈子就与医生无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