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台州市路桥质监分局根据群众举报,查获一起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生产纯净水案件,260桶成品桶装水被依法查封。
执法人员根据举报,立即对该纯净水厂进行执法检查,当执法人员达到现场时,在成品堆放处杂乱地堆放着生产好待销的成品桶装纯净水。执法人员走进仔细查看,发现桶标识上标注的厂名、厂址为杭州的某公司,但该厂提供不出任何委托加工协议等证明,该厂老板也提供不出自己厂的标识,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属冒用他人厂名厂址行为。
执法人员依法当场对现场260桶成品纯净水予以扣押,并责令其停止生产,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路桥分局)
王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