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内蒙古巴林右旗质量技术监督局把转变职能、推进行风建设视为全局的“生命线”,坚持“监督与服务并举,重在服务”的方针,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轻罚款、重服务”为工作重点,在工作中积极实施“八项通知服务”为主要内容的“阳光工程”,有力地推动了机关行风建设,一举扭转了过去政府、企业、相对人和群众不理解的局面,使质监局真正成地成为了“政府需要、企业欢迎、社会赞誉、群众满意”的部门。
一是在做出行政处罚之前提前通知行政相对人。在办理质量、计量、标准化以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案件时,无论是简易程序案件还是一般程序案件,执法人员都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和《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案件办理程序的规定》的要求进行,决不为了图省事而简化程序。特别是在作出具体行政处罚前,必须提前将拟处罚意见告知行政相对人,在认真听取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意见后,再作出具体行政处罚决定,使行政执法工作更加人性化。
二是申报产品生产许可证提前通知。因产品生产许可证取证程序繁琐、取证周期长、软硬件要求多等特点,该局对已经纳入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范围的产品,提前6个月通知相关企业,并力所能及地帮助企业做好申报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力争一次取证成功。
三是到期换证提前通知。对因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标签准印证、产品标准注册登记证等证件有效期满,即将换证的企业,该局提前6个月通知相关企业,要求企业及时作好换证前的准备工作,确保一次性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核验收,以免影响正常生产。
四是计量器具计量检定到期提前通知。对计量器具检定即将到期的用户,该局质量计量检测所提前7天通知用户,要求用户在检定周期内及时作好计量器具的送检工作,确保使用中的计量器具合格,计量准确。
五是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年检提前通知。针对有些机关、企事业单位对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年检工作认识不足的现象,该局代码办提前30天通知相关单位,提醒其按期年检。对前来年检确有困难的,工作人员将为其提供上门服务,从而有效杜绝了因错过年检机会而影响企业办理业务的现象发生。
六是产品标准备案提前通知。对新增企业,该局在其正式投产前1个月通知企业将产品执行标准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或注册,积极引导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对于生产暂时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国外先进标准的产品,该局积极帮助其制定企业标准,指导企业按标准生产。
七是特种设备安装审批和检验提前通知。对企业新增的特种设备,该局提前1个月通知用户,提醒企业需要办理特种设备安装审批手续和必需提供的有关设备技术文件等。对特种设备安检即将到期需要重新检验的企业,该局提前1个月通知企业,要求企业做好生产周期调整,预留检验时间,确保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内进行安检。
八是特种设备操作员上岗证办理提前通知。针对旗内经济发展较快,新增特种设备较多的实际,该局每年都在适当月份举办2-3期特种设备操作员培训班,对即将从事特种设备操作的人员进行岗前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培训,使之达到操作特种设备的要求。为此,在每次办班前1个月向相关企事业单位通知培训种类、报名条件等信息,让从业人员就地就近取得操作员上岗证,为他们提供方便,从而有效地杜绝了因无证上岗而带来的安全隐患。
正是因为实施了上述一系列措施,全面地提升了质检工作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有效性,由过去的低调做人,到今天的高效办事,使巴林右旗质监局机关形象发生了质的变化,一跃成为全旗行风建设先进单位,让巴林质监人终于挺直了腰杆,成为服务和推进地方经济快速发展的主力军。(耿立明 卢海军)
耿立明 卢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