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中秋国庆期间酒类安全,切实做好全县酒类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强酒类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升酒类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酒类行业健康发展,阳谷县质监局根据省市局的相关要求和工作部署,成立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对全县酒类生产企业进行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该局严格按照国家质检总局2009年119号公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要求,首先检查了企业的行政许可情况,严格检查企业生产许可证涉及内容;其次,严格查验企业的采购记录、销售台账、生产记录、出厂检验报告等,查看生产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用物质及掺杂掺假的违法行为;第三,严格查验企业出厂检验记录、报告,查看是否严格按照细则、标准等要求出厂产品进行批批检验;四是查看企业从业人员培训及岗位责任落实情况,是否建立酒类产品安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是否依法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明确质量负责人;五是查看产品标签标识内容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等。检查的同时,执法人员开展了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要求企业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树立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建立完善的质量安全控制体系,落实酒类产品安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依法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明确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确保产品质量。
通过此次对酒类生产企业的专项检查和清理整顿,必将进一步推进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深入落实,切实保障酒类产品的质量安全。
(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李秀菊 谢学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