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近期国内电梯等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造成了人员伤亡,给社会与家庭带来了痛苦,随之而来的善后以及事故赔偿问题,对整个特种设备行业带来了不小震动,尤其是在加强安全保障的前提下,如何最大化的对损失进行弥补,同时减少受伤害家庭因病致贫情况发生。近日,马鞍山市质监局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与人保公司马鞍山公司就特种设备责任保险等制度实施展开了多次交流,集中两家优势,力争通过向全市各使用单位推广特种设备责任保险等制度,以促进马鞍山市特种设备行业的规范、稳定。
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549号令“第八条 ,国家鼓励实行特种设备责任保险制度,提高事故赔付能力。”但在具体操作时,马鞍山市部分企业只顾眼前利益,忽视了责任保险,一旦出现伤害索赔时,双方就赔偿金额达不成一致意见,赔偿纠纷易于激化,给社会和谐发展都带来了安全隐患。
市质监局焦玉明副局长率特种设备科同志与市人保公司马鞍山分公司负责同志经多方论证、沟通,双方明确在服务安全、减少企业成本的前提下,就责任保险工作推广达成一致:第一,在全市特种设备制造、安装、使用等单位开展全方面宣传,扩大影响,提高认识;第二,由市保险公司向上级公司申请,争取最大幅度的政策优惠,提高赔付标准,还利于民;第三,划定电梯(商场、超市等重点场所)为第一期试验田,对保险业务进行试点推广。第四、总结经验,向全市特种设备各行业全面推广。
随着双方备忘录的出台,全市特种设备责任保险工作进入了崭新的一页。(许佳)
许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