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人民政府、通辽市霍林郭勒市人民政府、通辽市库伦旗人民政府被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2010年度全区质量兴市(旗、县)先进单位”称号,受到表彰。此次共有17个盟市(旗县)人民政府因在质量振兴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而受到表彰,通辽市占据3席,表明通辽市(旗、县)人民政府在质量振兴方面所做的贡献得到了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高度认可和充分肯定。
2010年,通辽市人民政府、霍林郭勒市人民政府、库伦旗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质量兴市(旗、县)工作,将质量兴市(旗、县)工作提高到事关地区形象,事关经济发展大局的战略高度,列入重要工作日程,通过抓好政策引导、加大扶持力度、注重部门配合等一系列“质量兴市(旗、县)”工程,为推进产业延伸升级,提升产业接续能力,增强产业竞争力,综合利用各种资源,延长产业链条,发挥了重要作用。以食品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为突破口,加大对质监系统支持力度,市政府、霍市政府、库伦旗政府共投入专项经费127万元,检验检测能力得到全面提升,行业质量稳步提高,实现了产业升级增效。通辽市质量工作总体水平有了显著提高,质量兴市(旗、县)工作对推动经济健康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进步发挥了重要作用。
此次霍林郭勒市政府、库伦旗政府受到自治区政府的表彰,对通辽市其它旗县(市、区)政府开展质量兴旗(县)工作起到了很好的引领和带动作用。今后,通辽市将通过提高招招商引资门槛,着力引进高质量、高水平企业;设立政府质量基金和市长质量奖,加强对企业的政策引导;加大投入,提高质量把关能力等措施,大力实施质量兴市(旗、县)战略,着力提高质量工作对经济增长的有效性和贡献率,不断提高通辽市产业、企业、产品的竞争力,为推动通辽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贡献。(郭晶)
郭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