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办公室发布了工信计资[2011]8号《关于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地方评审机构资格认定的通知》和工信计资[2011]9号《关于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地方评审机构资格认定的通知》。江西省电子信息产品监督检验院通过了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的评审机构资格认定。
此次评审机构认定,由工信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依据《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评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开展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评审人员确认和评审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组织进行。按照国际标准ISO/IEC17020《各类检查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对评审机构从人员资格、管理体系运行及评审过程管理各方面进行了严格系统地评价和考核。经认定的地方评审机构,可在注册所在地区(省、直辖市、自治区和计划单列市)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三、四级资质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丙级、地方临时资质的评审工作。该院现为江西省唯一获证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以及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评审的省级质检单位。
江西省电检院对此次评审机构资格认定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规范运行,以扎实的技术和科学的管理以及勇于创先争优的作为,一次性通过评审。不仅确立了该院在江西省范围内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评审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评审的工作职能,也为规范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和工程监理市场,确保计算机信息系统工程质量,服务江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提供了一个公正、公平的权威性技术服务平台,标志着江西省电检院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企业的能力进一步提升。(谢云峰 熊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