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宝鸡市质监局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见》(陕政办发[2010]130号)文件要求,围绕小作坊源头建机制,积极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不断强化关键控制环节的管理,主动探索科学方法,稳步推进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一系列监管运行体系,先后于4月初,向各食品小作坊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的实施方案》;5月上旬,组织食品监管人员对全市915户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进行了重新登记摸底,并逐一建立了监管档案;又于6月中旬,出台并制定发放了《宝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同时要求各县(区)质监局结合辖区食品小作坊现状,相继建立了实用性强、具有针对性、可便于基层监管人员操作的食品小作坊制度和办法。于此同时,及时印制了《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证》、4本台帐(原辅料采购记录、生产加工记录、添加剂使用记录、食品销售记录)、八项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生产制度、食品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报告制度、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致生产加工者的公开信、质量安全承诺书、杜绝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承诺书)等匾牌已分别免费发放至县(区)质监局,为预防和控制食品质量安全风险,真正实现早发现、早报告、早研究、早预防、早控制,为进一步提高食品小作坊安全监管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奠定了基础。
此外,为加强小作坊安全监管,消除安全隐患,降低和规避食品安全风险,多管齐下,用五大措施织密了食品小作坊监管“安全网”。
一是织密“安全监管责任网”。一是将小作坊整治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层层分解,夯实了县(区)质监局和科室工作的任务和责任。二是建立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组、社区四级小作坊责任网络,制定食品监管片区分布图,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管责任与监管人员日常工作考核相结合,夯实责任到片区、责任到个人。三是建立“三进四图、三员四定”为主要内容的监管网络,明确监管职责和任务;建立小作坊台帐,使动态监管数据更新日常化,季节性小作坊有专人及时上报、有据可查。
二是织密“质量检验检测网”。各县(区)质监局逐一帮助食品小作坊相继建立了食品检验室,完善了产品出厂必检制度,并督促不具备自检能力的食品小作坊一律与法定检验机构签订了委托检验协议,尤其对其生产食品中的理化指标、卫生指标,实行每季度委托检验1次,重金属指标的每年委托检验1次;同时,县(区)质监局要对本区域内小作坊生产的食品每年监督抽检应不得少于 2 次。
三是织密“食品小作坊安全诚信网”。一是向小作坊业主发放了《致食品生产加工者的公开信》,并要求小作坊做到遵守法律法规义务,履行质量主体责任,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倡导“食品企业,良心事业”生存理念和遵纪守法的社会新风气。二是与小作坊签订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承诺书》、《食品生产加工单位杜绝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承诺书》,并要求小作坊将承诺书在其生产场所醒目处予以永久悬挂。三是对日常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中一经发现小作坊还存在违法和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情况,监管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并定期或不定期向当地政府进行通报。
四是织密“食品小作坊质量投诉举报网”。印发了《宝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设立了50万元专项奖励基金。凡对举报违法生产的食品货值1万元以上的,奖励举报人2000元;货值1万元以下(含1万元)的,奖励举报人1000元;同时,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12365,并及时将举报奖励办法及举报电话通过《宝鸡日报》等新闻媒体已向各界公布;此外,还要求各小作坊要将举报奖励办法和举报电话永久悬挂于厂区。
五是织密“食品小作坊安全风险防控网”。制定了《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报告制度》、《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等制度,促使小作坊建立起了包括汲取违法违规教训、小作坊食品安全评估、安全隐患排查、分析风险及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与当地质监部门应急处置预案衔接等机制和措施防范流程,使全市“多、小、散、乱”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局面得到有效规范和改善。(宝鸡市质监局 郭宏伟)
郭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