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兰馨阿明食品有限公司使用“回炉”原料生产琥珀桃仁,日前被上海市质监局闵行区分局查处, 执法人员将阿明公司违规使用的回收食品实施封存,并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同时罚款132万余元。
经查,2011年4月8日、12日,闵行区局分别接到举报电话,称阿明公司生产的核桃仁等产品,存在利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违法行为,接报后,闵行局执法人员两次对阿明公司进行执法检查,依法封存了涉案库存散装的蜂蜜桃仁6.5吨,同时对库存蜂蜜桃仁、鸡蛋沙琪玛、甘草西瓜子、卤鸭翅等4类产品进行现场抽样。4月15日,又对阿明公司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对封存的散装蜂蜜桃仁进行抽样。4月17,18,20,21日,该局又四次前往阿明公司检查,并对小核桃仁、菊花香瓜子和话梅瓜子进行抽样。随后闵行区局又立即指派4名执法人员,对涉案的另一企业安徽宁国山里仁公司进行调查。
经初步查明,2011年3月31日至4月7日,阿明公司将库存和从市场退回的蜂蜜桃仁、话梅西瓜子等食品57.5吨(均在保质期内)转移至安徽宁国山里仁公司。此后,山里仁公司按约定拆装了18.3吨(其中蜂蜜桃仁8吨,话梅味西瓜子10.3吨),并返还给阿明公司。阿明公司将其中的1.5吨蜂蜜桃仁作为原料重新加工包装成1.48吨的成品对外销售,产品的生产日期被重新标注为2011年4月2日和4月3日。另有39.3吨食品尚未拆包,山里仁公司也在4月15日退回到阿明公司仓库内。
阿明公司被查处后,记者就产品是否召回? 对消费者如何赔偿等问题两次致函阿明公司,均未得到任何回复,阿明作为一家知名的食品公司,其产品一直受到消费者的喜爱,但“回炉”事件被查处四个月后,记者在上海多家超市发现,仍有阿明蜂蜜桃仁在售,阿明公司至今没有任何对此事件的说明,消费者也没有看到阿明公司的任何道歉,更没有看到对消费者的任何赔偿,广大消费者希望阿明公司能就以下问题向社会公开答复:
(一)阿明公司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始于什么时间?仅仅只是2011年3月31日——4月7日这一批次吗?
(二)出厂日期与生产日期不一致,外包装保质期如何标识?还是规定的期限吗?以后,这些产品会不会再次回炉?
(三)阿明公司在产品介绍中,有不少说明工艺制造及赞美自己产品的语言,但从未提“蜂蜜桃仁等重新加工”,你们认为这是一个覆行社会责任的企业行为吗?
(四)阿明将回收食品发往安徽山里仁公司拆包,然后再返回阿明生产上市,这是基于什么样的考虑?
(五)国家已明令, 回收食品不得作为原料再生产,阿明公司将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有没有考量产品的安全风险?对百姓的生命健康会造成怎样的潜在危险?
(六)将库存和从市场上退回的产品,声称均在保质期内, 阿明认为还能再生产吗?如果能,那么公司产品上标注的保质期还有什么意义?产品保质期是不是可以永远保质下去?
(七)产品回收再生产,今后是否还会在阿明公司进行下去?公司对食用了回收再加工产品的消费者该负怎样的责任?
(霍一夫)
霍一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