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是建筑的旺季,水泥市场供不应求,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常宁市质监局近期开展了袋装水泥专项执法检查。
常宁市质监局根据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等标准规定要求,对全市5家水泥生产企业、10家水泥销售门店、6处建筑工地的水泥进行定量包装计量监督抽样检验,共检查20批次400余吨,经检验,有40%的水泥净含量不合格,不同程度地存在短斤少两的问题,其中单袋最大少量值达到3.2kg,按照国家规定,标注50kg/袋的水泥,单袋应不小于标志质量的99%。
“失重”水泥一是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二是影响建筑工程质量。袋装水泥在使用过程中,用户一般以袋为计量单位进行混凝土或沙浆的配比,水泥袋重不足易引起沙浆质量不合格,使得水泥粘合性能下降,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该局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分别下达责令整改意见书,并按不同情况进行了处罚,督促企业及时整改,要求经销商和建筑商对计量不合格水泥退货到厂家,停止销售、使用。(吴金春)
吴金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