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邢台市质监局特检所召集本市各危险化学品运输公司的负责人和危险品常压罐车改装企业的技术人员,对企业遇到的难题疑点进行了分析回答,并对国家即将颁布的《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条例》中有关常压危货罐车检验环节的规定进行了强调和解释。
伴随着邢台市危货品运输罐车的日益增多(已由刚开始的几百辆上升到现在的2000余辆),危险品运输工作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为进一步加强安全检验工作,学习新标准中的有关规定,在此次全市危险品运输单位沟通交流大会中,邢台市特检所要求参会人员提高对危险化学品安全运输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吸取已往事故教训,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企业与检验机构、企业与企业的沟通、合作;要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隐患排查工作,加大打击力度;突出重点,抓好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运输行为。
另外,特检所还强调:一是出省、市运输车辆须携带出厂检测报告(质检部门出具)、行驶证(半挂车辆另附牵引车登记证书或复印件)。二是旧车过户车辆应携带上年度检测报告(注意旧车过户可能存在的某些问题,重点检查有无变形等情况)。三是建立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培养专业人才,一旦发生事故力争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