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源头终结”定能彻底根除
地沟油本身固然需要高度重视,更应重视的是类似地沟油事件中暴露出的一系列问题,比如监管不到位,法制不健全,标准缺失等等,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这一问题无法或很难真正解决。关键要意识到问题的症结,“对症下猛药”。
无论地沟油还是“香精”包子,或是前一段时间出现的“染色馒头”和“毒香蕉”,这背后的实质都是食品安全生产和监管的一系列环节出现了问题,所以才导致这些不安全的食品流入市场。需要深刻反思的是,为什么这些问题食品往往是在即将进入流通环节甚至是已经进入流通环节时才被最终发现。
2009年6月实施的《食品安全法》规定,最高罚金为问题食品原价10倍,2010年9月出台的法规将死刑纳入惩罚手段。国务院今年2月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为何如此严厉的惩处法律法规,仍然很难震慑黑心厂家?
显然,相关环节监管不到位甚至失职是个突出问题。更有甚者,一些部门在执法过程中有意无意的“温柔”,也造成一些黑心厂家的实际违法成本过低。因此,对于监管部门的严苛问责非常重要。
此外除了部门监管,社会相关阶层的监督也很重要。比如,行业自律也很必要。地沟油事件以来,一些餐饮行业协会和单位主动联合起来,发出“杜绝地沟油流入餐桌”倡议,并且承诺一旦发现协会内有餐饮单位使用地沟油,立即将之逐出,并请执法部门根据相关法律给予处罚。
媒体的舆论监督和消费者的自我维权也很关键。在目前这样现实情况下,大众传媒的监督和消费者的主动维权、投诉建议对于发现食品问题,惩治“黑心”厂家都是至关重要。
从最近一周态势来看,各地掀起了打击地沟油的高潮。尽管还有不少问题需要解决,我们还是看到了希望。从中央到地方各级部门的态度和行动的坚决果断,媒体的舆论监督和追踪跟进等等。相信在全社会的合力下,定能彻底根除类似地沟油这样的食品“毒瘤”。(王瑜采访整理)
【观点】不理顺机制很难真正根除
尽管利用地沟油生产食用油,人们早已经听说。但是,近日在公安部统一指挥下所破获的这起利用地沟油制售食用油的特大案件见诸报端,还是令人震惊。食品安全事件屡屡发生,如果不解决好以下几个方面问题,利用地沟油生产食用油等食品安全问题很难真正根除。
首先,监管或者查处利用地沟油生产食用油等食品安全问题,必须首先建立食品安全和食品卫生检测标准。比如在利用地沟油生产食用油方面,如果没有明确的认定标准,就没办法鉴定食用油是否是由地沟油生产的。因为,如果只是按照现有的食用油标准,甚至会得出地沟油符合标准的荒谬结果。
其次,必须建立长效问责监督机制。目前我国对“地沟油”监管涉及多个部门,很容易造成监管边界不清、监管重复和空白并存等问题。因此,各地必须尽快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协调各个监管部门,并将类似地沟油等食品安全问题纳入政绩考核,明确官员问责对象。
最后,必须建立针对食品安全的一套法律体系,解决法律与法律之间的衔接问题。地沟油等食品安全问题是个复杂庞大的系统工程,单靠一两个具体措施不可能完全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单靠一两部法也无法完全解决,而必须由多部法律构筑一个体系。比如,在利用地沟油生产食用油的犯罪过程中,仅仅收购地沟油原料一般不构成犯罪;对地沟油进行深加工也不一定是犯罪,因为它可以用于正当目的;把地沟油当作食用油销售才涉嫌犯罪。
因此,如果没有完善的法律体系,不能对参与利用地沟油生产食用油的各个环节的犯罪进行惩处,利用地沟油生产食用油很难真正根除。(王瑜采访整理)
【声音】
普通市民张先生:我不知道每天接触地沟油的风险有多大?现在每天吃饭都胆战心惊。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徐沪:国家应尽快出台针对地沟油炼制食用油检测标准,并对真正用地沟油生产生物柴油的企业给予政策支持。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与公安部近日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要增加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投入,在33个大、中城市开展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惩处食品安全犯罪分子决不手软,进一步加大各环节监管力度,加密对企业、市场的查验检测,保证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链接】
地沟油
指对从酒店、餐馆收来的潲水(泔水、残菜剩饭等)和地沟油进行加工提炼,去除臭味而流到食用油市场的成品油。令人作呕的炼制过程,是地沟油毒素滋生的原因。潲水油中含有黄曲霉素、苯并芘,这两种毒素都是致癌物,可导致胃癌、肠癌、肾癌及乳腺、卵巢、小肠等部位癌肿。
地沟油成本
业内人士透露,从餐厨垃圾中提炼1吨地沟油,成本仅300元左右。掏地沟油的人看似不起眼,实际平均掏一桶油能挣七八十元。一个人通常每天能掏4桶,回收提炼后,即使按食用油市场价格的一半出售,每月也能赚1万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