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孕期未检出腹中胎儿先天性唇裂,女婴父母作为其代理人提起诉讼,要求北京某医院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5万余元。日前,(北京)昌平法院受理了此案。
晶晶(化名)的母亲自怀孕开始便到被告医院进行孕期检查,并按医生的要求在医院建档,定期孕检。其间共进行了六次超声波检查,检查结果均为“胎儿面部、口鼻、上唇连续”、“胎儿完全正常”。晶晶的父母认为孩子是健康的,却没想到出生后的晶晶竟然是先天性唇裂且左鼻孔塌陷的畸形婴儿。
晶晶的父母认为,医院要求产妇定期到医院进行孕检,没有在孕期检查出原告的面部畸形,贻误了终止妊娠避免畸形的时机,造成父母的经济、精神损失,被告医院应对此承担责任。因此,晶晶的父母将医院起诉,要求其赔偿康复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15万余元。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记者 荀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