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限高
一线职工工资增幅高于管理层
调控领导薪酬与职工收入差距
在“限高”方面,要加强国有企业工资管理,调整优化分配结构。完善国有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与企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工资决定机制。强化职工工资增长与企业负责人薪酬增长的联动机制,合理调控负责人薪酬与职工收入差距,理顺各层级企业、各类人员之间的收入分配关系,引导企业收入分配向一线职工倾斜,着力提高低收入职工和一线职工的工资水平。强化工资指导线的约束力,积极稳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解读】
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关于“国有企业工资管理”问题,此前本市基本是由国资部门和人力社保部门出台文件加以规范,这次则是本市首次以市政府文件的形式,对此加以规范,体现了本市整体化的收入分配管理理念。今后在国有企业工资管理方面,本市将着力推行国有企业职工工资不涨,领导工资也不提高等措施。
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各类企业对于一线职工的工资涨幅,其工资增幅应高于本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平均工资增幅,国有企业职工工资不增长的,经营者和管理层工资也不得增长。对于经营亏损、职工工资发放出现困难的企业,工资可以零增长或负增长,但是这种情况企业须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
促涨“京十条”
1.坚定不移地发展经济,为居民收入增长提供持续、坚实的经济基础。
2.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把扩大就业作为促进居民增收的重要途径。
3.完善社会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切实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
4.健全社会保障待遇标准调整机制,加大再分配领域调节力度。
5.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提升收入增长的可持续性。
6.千方百计促进农民增收,努力缩小城乡收入差距。
7.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鼓励中小企业工资增长。
8.加强国有企业工资管理,调整优化分配结构。
9.研究建立价格调节基金,切实维护首都市场稳定。
10.审慎推进价格改革,完善政府价格调整补贴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