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政策
省发改委、省国土资源厅:
坚决制止查处严重顶风
违建高尔夫球场行为
2011年9月29日,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联合发文称,为深入做好高尔夫球场综合清理整治工作,将各项清理整治措施落实到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监察部等十二部委于近日联合下发《关于扎实做好全国高尔夫球场综合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发改电[2011]244号),要求各省坚决制止和查处严重顶风违规建设高尔夫球场的行为。
发文特别强调,对于《通知》下发后仍将继续建设和新开工建设的高尔夫球场,要一律予以取缔。对于筹建和未开工的高尔夫球场项目,要一律予以取缔。同时强调,所有违法违规建设的球场必须逐项整治到位。各地级以上市要对本区域所有填报数据不完整的高尔夫球场项目进一步核查,特别是对于媒体曝光和群众举报的球场要从严核查。对于球场存在的违法行为,要逐一逐项落实整治意见。所有违法违规建设的球场占用的耕地、天然林地和国家级公益林地必须全部退出,并进行复耕和恢复植被,不得以异地补充等方式规避复耕或恢复植被。对于存在非法占用基本农田、非法占用大量耕地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球场,应坚决予以取缔。对于在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内建设的球场,坚决予以取缔。对于在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建设的球场,应坚决予以取缔。对于无法消除防洪隐患的球场,应坚决予以取缔。对于违法违规建设的高尔夫球场,在清理整治工作完全到位前,必须停止营业。
发文同时要求,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建设高尔夫球场行为的行政领导,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对于存在违规审批、监管不力、执法不严等失职渎职行为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于存在恶意瞒报、虚报、谎报、弄虚作假行为的球场,一经查实,从严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于存在变相支持、配合违规高尔夫球场建设或者阻碍开展高尔夫球场清理整治工作行为的,一经查实,从严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于2011年4月《通知》印发后开工建设的球场,要加大惩处力度,从严从重追究违法违规企业、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发文最后强调,要及时完成清理整治工作并上报清理整治报告。各地级以上市按照上述要求,抓紧推进清理整治工作,在10月20日前完成清理整治工作,并以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名义将本区域所有球场清理整治工作的最终报告送省发展改革委。在国家出台高尔夫球场建设规范发展意见之前,一律不得擅自批准和开工建设高尔夫球场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