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教师委托炒外汇被骗 180多万8个月被炒成0

老教师委托炒外汇被骗 180多万8个月被炒成“0”


  东南网-海峡导报12月10日讯 (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思法/文 陶小莫/图)180多万元,8个月时间,被炒成了“0”。与此同时,帮忙操盘炒外汇的公司从中赚了170多万元佣金。

  这些钱,是一位年近五旬的老教师毕生的积蓄,他甚至把自己的住房都抵押了,全部委托“炒外汇”。

  付出惨痛代价之后,可怜的闫老师才发现,这是一场骗局。近日,思明区法院开庭审理了闫老师索赔案。

  暴利诱惑

  “能炒套别墅出来”

  “打造国内黄金投资第一品牌”,时至今日,在厦门金旭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网站上,这样诱惑投资的广告依然醒目。闫老师就是被这样的诱惑给骗入投资陷阱的。

  “当时,投资公司的法人代表吴总多次对我说,如果我投资一百万,不用一年就能让我翻几番。”闫老师说,因赚钱心切,他当时就决定把自己的全部身家都托付给吴总。

  从2009年12月开始,闫老师分六次,往吴总指定的账户汇入27万美元 (相当于170多万元人民币),这些钱当中,有120万元人民币是闫老师自己的住房抵押贷款。

  汇钱后,闫老师心里不踏实,特意拿着自己的住房抵押贷款合同给吴总看,再一次提醒说:“这些钱是我住房抵押的钱,你一定要保证我的本金。”

  当时,吴总回答说:“你放心,绝对没问题,说不定我能给你炒套别墅出来呢!”

  谎话连篇

  巨亏却说“赚十几万”

  但是,当闫老师把这些钱交给该公司操盘后,没过多久,吴总又多次把他叫到投资公司去,还骗他说:“你已经赚了10多万美元了,现在已经有30多万美元,你最好再去拉资金。如果你能拉到50万美元,就会绝对只赚不赔。”

  于是,单纯的闫老师又拉了好几位亲戚朋友一起投资,又往该投资公司汇了12万多美元。

  “凑足50万美元后,我认为应该可以只赚不赔了。”闫老师说,但他没想到,其实他的钱一直在亏损,只是他不知道罢了。

  2010年4月1日,闫老师参加了该投资公司召开的一场“投资理财研讨会”。当天,闫老师作为投资大户,还和几位重要人物一起,被安排在前排的嘉宾席上。

  然而,当天晚上,一位来参加研讨会的深圳理财专家问闫老师的投资回报情况时,闫老师说“已经赚了10多万美元”。这位专家很好奇,就到闫老师家去看账户交易明细表,结果,打开电脑一看,专家说:“你已经亏得差不多了,如果再继续做下去,就会崩盘。”

  百万本金

  被操盘公司炒成佣金

  刚开始,闫老师还不信,随后,他又请了一位理财专家来看。结果,也证实了他的账户亏损严重。专家还发现,帮助闫老师操盘的公司收取了巨量的佣金。每一手交易都要抽50美元。但闫老师说:“刚开始他们还骗我说,每一手佣金是2美元。”对此,业内人士指出,这种行为叫“炒单”,也就是炒佣金,无论客户买进或卖出、盈利或亏损,每做一手操盘公司都能获利50美元。

  也正因为如此,该公司每天都频繁地进行交易。根据交易记录,仅在2010年1月27日一天内,操盘手就在闫老师的账户内做了150手,收入佣金7500美元,折合人民币5.1万元。

  又如2010年1月28日,该公司又做了108手,收入佣金5400美元,折合人民币3万多元。业内人士说:“佣金其实就是操盘公司从投资人账户上 ‘割钱’。”

  截至2010年4月1日,金旭鑫公司从闫老师的账户上“炒走”的佣金就达130多万元人民币。

  账户失控

  账户被炒成“0”元

  知道真相后,闫老师立即找吴总要求退出剩余资金。但是,吴总却说“很快就可以炒回来”,不让他抽回资金。这时,闫老师的亲友知情后,也开始向他追讨本金和利息。无奈之下,闫老师还是逼着吴总抽回了10多万美元。

  接着,闫老师又连续几十次找吴总说“不做了”,要退出剩余的10多万美元,但吴总拒不退出,为此双方还发生了冲突。随后,闫老师又逼着操盘手林某从账户中取出11万美元。

  到2010年8月,闫老师的账户中还剩余5万美元。但是,他的账户处于“失控状态”,他本人根本没有掌控权,因为操作密码一直由金旭鑫公司掌控。“我多次叫他们停止操盘,可是他们都不理会我,还私自更改密码,强行操作。”

  5万、3万、2万、8000,闫老师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账户中的钱被炒到“0”为止。

  从此以后,吴总开始将手机换号,躲着不见闫老师。去年年底,闫老师向公安机关报了警,指责金旭鑫公司和吴总非法经营,骗走他的巨额资金。

  今年3月份,吴总及其公司操盘手林某先后被抓获。近日,他们两人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提起公诉。

  根据检察机关调查,金旭鑫公司以对待闫老师的方式,赚取了多位客户的佣金。其中,吴总非法所得为219万多元,林某所得为137万多元。

  吴总等人落网后,闫老师也将吴总和投资公司告上法庭,索赔自己的损失。还好,闫老师手中有一张借条,是吴总在落网前写给闫老师的借条,承认欠款29万美元。

  法官说法

  私炒外汇触犯刑法

  思明区法院主审法官:当前,国内做外汇实际上都是不正规的(除了国内银行经银监会批准后所开展的实盘外汇业务),这些违法公司的操作方法大多是把人民币兑换成美元后,汇到境外银行的专门账户,从事的都是外汇保证金交易。

  这种业务隐患极大,其未经国家金融机关的批准和许可,没有正规的审查和法律监管,存在大量的违规操作空间,严重扰乱了金融市场 的秩序,外汇保证金业务风险很高。像本案中,原告等人投入的数百万元资金,在短短几个月时间内就被全部亏光。

  另外,从事炒外汇的所谓外汇投资咨询公司,实际上也往往属于空壳公司,但是,投资人从开户到更改密码,全部都交由这些所谓的“专家”控制,存在巨大的漏洞和风险,而且这些“专家”所热衷的外汇操作中常见的对赌交易本来就是亏多赚少,盈利的可能性极低。

  即使侥幸盈利,因这种炒卖外汇业务所取得的收益也不受法律的保护,正是为了规范这类不法行为,我国立法机关从被取消的投机倒把罪名中分解衍生出了非法经营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中作了具体规定,该条第四项还规定“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也属于非法经营罪。

  需要引起注意的是,从事这种业务的犯罪经营所得属于犯罪所得,在公安机关侦破确定后一般都会处以没收,大量受害者在投资出事以后,因无法追回损失,只能自认倒霉。

  专家说法

  不受法律保护维权没依据

  厦门大学法学院黄健雄教授:近来连续发生多宗炒外汇受骗案件,作案手法大多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吸引客户进行大额投资,导致许多被害人血本无归。因此,市民在将资金投入公司时,一定要了解清楚该公司的经营范围,并且查阅公司的经营业务许可证,多留个心眼。

  另外,对于目前进行的所谓网络炒汇与非法炒金来说,只不过是这些公司采用同一个模式、同一条通道运作的不同产品而已。

  为防止资金和国际热钱大量流出和集中流入,外管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个人结售汇业务管理的通知》,严厉打击地下钱庄、网络炒汇、非法炒金等违法违规行为。

  投资人特别要注意的是,目前市场上那些自称可投资外汇保证金业务的公司全部是非法的。一些所谓的外汇投资咨询公司,实际上属于空壳公司,没有经监管部门批准。其账户是境外账户,且没有与银行达成第三方托管的协议,因此,都不受法律保护。一旦投资人遭遇像闫老师这样的投资陷阱,如果没有借条,连要维权都没有依据。

  (福建东南新闻网 陈捷 思法 陶小莫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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