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18日,山东18岁患者陈曦,因病入住兖州市人民医院38小时后“离奇”死亡,引发医患纠纷事件。保健时报记者实地进行了调查采访,先期以《山东兖州:人民医院曝料荒诞事,患者死后惊现治疗费》为题形成稿件,于10月31日上午9时许分送到兖州市人民医院和死者家属手中,就相关内容进行核实并征求意见,双方均未提出任何异议。同时,记者对此次事件继续深入采访。
医院:“大生化”没查是缺陷 计费是计算机的错
10月31日上午9时许,记者来到兖州市人民医院。党政办王主任接待了记者。
王主任说,记者采访首先要通过卫生局。后经请示院领导,又要记者去兖州市委宣传部开介绍信,否则不接受采访。记者前往兖州市委,宣传部的同志介绍,宣传部没有对来访记者出具介绍信的规定,并电话与兖州市人民医院院长亓仲儒联系协调。
下午4:30,记者如约赶赴医院。在四楼一个房间里,记者见到了王副院长、中医科刘主任、李护士长和计算机室的王主任。死者陈曦生前的主治医师董红梅没有到场。
就记者的提问,王副院长介绍:患者死亡后,医院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了讨论,要求医疗事故鉴定,但死者家属嫌处理时间过长,还没有同意;事件发生后,医院已向卫生局医政科报告了情况;医院要求家属保留尸体,提出了尸检要求;死者家属已复印了病历,没有必要封存病历、药品、器械;病历复印件中没有复印抢救过程记录和病程记录,是按卫生部的要求进行复印的;电解质急查有结果,但没复印检验报告单;检验报告单中检验者和审核者签字同是一人也可以。
对患者低钾血症补钾依据什么确定补钾量及治疗措施是否到位问题,刘主任说:患者低钾症状不明显,根据常规情况,“大生化”没查是缺陷,存在疏忽;患者病危没有下达病危通知书,但口头跟家属说了。
李护士长否认只用了1瓶木糖醇注射液,她说是用了2瓶,17日和18日各用1瓶。李护士长还解释,18日上午10:18医嘱的药品之所以没给药,是因患者“应该是10月19日服用”;“大生化”、“血常规+血型”检查没执行,因患者在吃饭;有医护人员在病历中没签字,“因为当时太急促”;执行时间在前,医嘱时间在后,执行的是口头医嘱,病历中医嘱时间是电脑记录错误;血糖监测表前后时间记录顺序混乱,“只要几点测的记录准确就行”。
患者入院时间为什么记错?死后产生治疗费又是因为什么?王主任告诉记者:“电脑程序错误,把以前的费用记在以后了,计费是计算机的错,不是人的事。”
在死者住院病历入院记录中,作为中医师的董红梅最后诊断同时做出中医和西医两个诊断,中医诊断:消渴、痰瘀阻络;西医诊断:2型糖尿病、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糖尿病肾病。而在治疗过程中采用的是西医西药。
记者提出看一下《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和有关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王副院长答复,让记者明天找党政办王主任。
上午打车去医院时,司机说的一番话让记者记忆犹新。这位师傅知道我们是记者,拒绝透露姓名。他边开车边介绍,他是兖州市人民医院退休职工,一院(即兖州市人民医院)可黑了,每年都有挂花圈烧纸的;兖州人有句话,不怕贵去一院,不怕死去二院,二院现在好点了。小住兖州几日,记者听到不少百姓谈论,有机关干部也说,人民医院经常出事。
律师:医院涉嫌违规 医生涉嫌违法
11月1日上午,记者找到了医院党政办王主任。在王主任的协调下,医务科和护理部工作人员向记者提供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和部分相关人员执业资格证书。据工作人员介绍,副本原件拿去济宁市卫生局申请增加诊疗科目了。
记者看到,在诊疗科目中,济宁市卫生局核准兖州市人民医院设立中医科,核准到二级科目只有针灸科专业和推拿科专业;主治医师董红梅执业类别为中医,执业范围为中医专业。还有几名据称是“串科医生”的执业资格证书没有提供。
看完相关资料,记者前往中医科。这次没有遇到保安人员的阻拦。但是,记者没有看到中医科从事针灸和推拿诊疗活动的迹象。
再次谈到死者陈曦,刘主任说:“以前280斤,后来瘦了,260斤,活着也是麻烦”。
离开医院,记者电话采访了分管医政管理多年的一位领导和律师朋友,他们表示了相同的意见:
兖州市人民医院中医科在只核准针灸和推拿两个二级科目的情况下,收治患有糖尿病、糖尿病酮症酸中毒、慢性肾病、高血压、冠心病患者,且只具有中医专业执业范围的中医主治医师采用西医诊疗方式医治急症病人,并导致严重后果,该院中医科超出诊疗科目范围,其主治中医师违反《执业医师法》关于执业医师必须按注册之执业地点、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从事执业活动的规定。医院涉嫌违规,医生涉嫌违法。
医政科:没有接到医院医患纠纷的报告
11月1日11时许,记者来到兖州市卫生局,求证医院医疗事件已上报的说法,就涉嫌违规问题向医政科进行反映并征求看法。
医政科马科长告诉记者,兖州市人民医院没有向医政科汇报发生医疗事件,医政科没有接到医院医患纠纷的报告;不过,死者家属来过医政科。
谈到医院中医科超诊疗科目范围和中医师超范围执业问题,马科长说:“我是学中医的,中医开点西药不算违法,说违法全国医院都违法!”
马科长答应了解一下情况并反馈记者。但直至记者完稿尚未得到来自兖州市卫生局的任何消息。
作为医疗机构行政主管部门,卫生局将有怎样的说法?
来源:中国企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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