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集网出现贩卖国家保护动物信息 野生动物保护部门:网络监管存难点
记者:袁蓉
【新民网·独家报道】近日,有网友在网上发微博称,赶集网(微博)上存在贩卖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的卖家,包括红隼、日本松雀鹰、红腹锦鸡等动物都在出售之列。对此,10月25日上海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站表示,将与相关网站进行交涉,希望他们可以关闭相关页面。对于通过网络进行非法野生动物贸易的行为,上海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站一直都在进行监控,但处理起来存在诸多难处。
网友“鸟哨在行动(微博)”表示,赶集网上不少卖家存在贩卖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的行为,贩卖的动物包括了凤头鹰、红隼、日本松雀鹰、红腹锦鸡等。对此,网友疾呼“不能真的啥都有啊!贩卖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违法!”
新民网记者随即在赶集网上查询,发现确实有售卖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的卖家。卖家“开价”600元,并表示价格可面谈,至于红隼的来源等问题一概未提及。另有卖家转让红隼,称“可以训练盘飞”,并附有红隼照片。
据了解,包括红隼、苍鹰、凤头鹰等,皆属于猛禽类。根据国家野生动物保护名录,所有猛禽都是国家二级或一级保护鸟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新民网记者随即联系了上海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站,工作人员表示,对于网络的监控一直在进行,一旦监控到出现网络售卖国家保护动物的信息,或者接到市民来电反映的话,会及时和相关网站进行沟通,希望他们关闭相关交易页面。但是由于信息量较大,很难全部网罗监控;其次网络销售是点对点模式,送货大多也是上门服务,“逮到”实物交易比较难;另外,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只有行政处罚权,力度较差。
新民网记者发现,在赶集网上,有一则“免责声明”,写明“任何透过赶集网的网页而链接及得到之资讯、产品及服务均系用户自行发布,赶集网对其合法性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上海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站希望,一方面各个企业增加自身诚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另一方面,国家也可以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于存在这种非法信息过多的网站进行一定的惩处,通过网站自律来杜绝此类信息的产生。(新民网记者 袁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