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指控,孔某与苑某合谋,由苑某所经营的河北省博野县三利肉食制品厂生产劣质鸭架产品。孔某购买印有“全居德”、“福聚斋”等标识的外包装袋,将鸭架产品进行包装后,冒充“北京烤鸭”销售至北京市东城区南河沿大街、海淀区羊坊店等超市及小食品店。
张某购买产品后,冒充“北京烤鸭”销售至北京站地区等超市及小食品店。
2011年5、6月份,孔某等5人被北京警方抓获。在孔的租住地,警方查获真空包装劣质鸭架产品8000余只;在张的租住地,查获真空包装劣质鸭架产品3800余只、山椒凤爪1万余袋、鸡腿6000余袋。
开庭时间:10月24日9时30分
开庭地点:东城法院第2法庭